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大发挥人大职能激发工作活力

作者:时间:2017-06-21点击:171

  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加强法治人大、民生人大、智慧人大建设,主动顺应时代主旋律、契合人民意愿,有效发挥人大职能,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法治人大建设扎实推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后,滨江区人大常委会及时提出充分发挥人大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线作用,建设法治人大的目标。一是加强法律和司法监督,推进社会依法治理。加强对“一府两院”执行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监督。开展查找“基层群众办事审批难事项”专题监督活动,提出整改建议78条、对9个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2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先后对8名“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等,深化法治滨江建设。二是加强制度和程序规范,保证人大依法行权。认真贯彻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着力加强自身工作规范,制定(修订)规章制度16项,配合区委制定《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和《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的意见》,保证人大依法规范、民主集体行权,努力做到“工作有章、监督有据”。三是加强平台和机制保障,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滨江区人大常委会着眼发挥代表优势,激发代表活力,着力推动代表愿履职、能履职、敢履职。积极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平台和机制建设,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让代表履职更有底气。通过开展代表进联络站、代表述职和代表主题活动,邀请代表参加会议审议、视察调研和公述民评、法院庭审旁听等,有效拓宽代表行权履职渠道,让代表履职更有“生气”。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对代表建议办理实行“三见面”(承办部门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见面)和“三联二评一审”(联合交办、联合办理、联合督办;办理态度和答复满意度评价、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常委会会议审议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督办机制,使代表与“一府两院”及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提问”“背靠背评价”,让代表履职更有“锐气”。

  始终秉承发展为民理念,民生人大建设硕果累累。

  滨江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精选监督议题,突出监督重点,依法精准监督,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进发展成果共建共享,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管住“财”字促发展。实施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每年分别对2个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进行重点审查;制定出台《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明确1亿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须经人大常委会审议,累计审议通过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1个,总投资达126.8亿元;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街道财政规范化建设意见》,将街道财政纳入全区财政监督范畴;对政府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形成了涵盖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债务、国有资本经营和街道财政“五位一体”的财政监督体系。二是盯紧“水”字促生态。从2012年开始就提出要加强水环境治理,贯穿一届持续监督。通过听取专项报告、专题审议、检查视察、工作评议、专题询问、满意度评价、重点建议督办等方式,对河道体系建设规划、排污违法行为查处、河道综合整治、治水资金使用、污水治理、智慧河道建设等方面开展立体式综合性监督,对应“河长制”确定28名“河道监督长”和“监督员”,着力打好治水监督“组合拳”,推进五水共治,促进生态环境优化。三是关注“房”字保安居。重点对人才房和农转居安置房建设与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有效改善人才居住条件,推进“三改一拆”,增强区域竞争优势。四是抓住“医”字保健康。对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实施意见》,社区医疗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积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智慧人大建设引领发展。

   滨江区人大常委会紧跟时代步伐,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引领发展,保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一是在工作理念和思路上体现智慧。坚持目标导向,努力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从念好“法、民、新”“财、水、网”新老“三字经”,到提出“三个人大”建设理念,主动适应区域发展规律和时代要求。坚持核心意识,努力做到“党有号召、我有响应”,提出要对好“三焦”(即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三者有机统一),履好“三权”(即认真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做到“三合”(即努力使人大工作与党委决策合拍、与“一府两院”目标合力、与人民群众愿望合意),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方向。二是在工作机制和方式上体现智慧。在监督方式运用上,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做到“方法精准、切中要害”。首次使用专题询问、重大投资项目审查、作出审议意见书、电子表决等监督方式,着力增强监督的刚性;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持续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监督,着力增强监督的韧性;委托专业机构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参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和案卷审查,组织代表专业小组开展专项监督,着力增强监督的专业性。在监督成果转化上,坚持效果导向,努力做到“跟踪问效、补齐短板”。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办,督促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落实见效。三是在工作平台和手段上体现智慧。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创新人大工作。智慧人大建设架构初显。按照“典型示范、试点推广”的要求,在建立56个实体代表联络站的同时,统一规范建设“网上代表联络站”18个,人大手机APP同步运行,网上履职逐步推广。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围绕“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目标,着力加强人大门户主网站、政务工作站、代表联络站等“五站”建设,立体化智慧人大网络平台基本建成,在线监督稳步推进。按照“信息互通、实时监督”的要求,健全与“一府两院”协同联动机制,通过视频连线、端口接入、数据调取、动态查看等形式,对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支出、主要河道水质、法院判决书查询、代表建议办理、实事工程进展、校园阳光厨房等情况进行网上实时监督,着力推进信息共联共享,破解人大监督信息不对称难题。

(本文作者:韩建中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