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人大建立“三个三”工作评议机制

作者:时间:2018-12-20点击:202

  近年来,高邮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评议,建立“三个三”工作评议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评议,增强了评议实效。

  一是做好三个层面调研围绕被评部门工作情况,扎实做好调研工作,力求调研全面深入、实事求是。一是做好市级层面调研。召集与被评部门工作紧密联系的市级机关部门座谈,侧面了解该部门工作情况。二是做好机关层面调研。与被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个别座谈,深入了解被评部门内部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三是做好下级层面调研。向基层乡镇站所以及被评部门服务对象,重点了解该部门服务情况。

  二是注重三类主体评议。立足被评部门工作情况,发挥多种主体评议作用,力求评议精准确切、客观公正。一是让乡镇人大评议。要求乡镇人大对被评部门管理联系的基层站所开展工作评议,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评议情况。二是让市人大代表评议。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发放评议调查问卷,对被评部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测评结果。三是让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部门工作开展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采取三种方式整改。针对部门工作存在问题,跟踪推动整改工作,力求整改落实生效、落地开花。一是自查自纠式整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下发之时,常委会要求被评部门对自身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反馈问题式整改。工作评议调研结束后,常委会及时向被评部门反馈调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并要求其立即整改。三是落实意见式整改。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部门工作之后,将常委会评议意见下发至被评部门,要求其整改落实,并于半年内向常委会作出整改落实情况汇报。(转自:江苏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