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民生监督取得实效,人大要在这几方面下功夫

作者:时间:2017-06-21点击:747

  近年来,江西省庐山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有效发挥人大监督的职能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民生监督内容

  民生问题涉及面广,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

  一是抓住民生工作的重点。坚持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结合,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思路、重大决策和全市中心工作,确定民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力求在监督中推动科学发展,在发展中改善民生。

  二是紧扣群众反映的热点。坚持有的放矢、务求实效的原则,把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常委会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尽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使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更加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

  三是注重社会关注的焦点。把解决社会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民生监督的重点内容,每年有计划地将社会舆论的焦点问题列入常委会议题,切实增强民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严格依照法律科学运用监督手段

  在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基础上,庐山市人大常委会注重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法定的监督方式,有力地推动民生工作。

  一是组织执法检查。通过对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工作,为促进和改善民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听取专项报告。始终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作为推动民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

  三是开展专题询问。庐山市人大常委会把开展专题询问作为行使监督职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在监督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并将其作为在今后民生监督工作中的一种常态化手段,不断增强民生监督的力度。

  把握关键环节确保民生监督实效

  为使民生监督工作不走过场,庐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把握关键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保证民生监督取得实效。

  一是完善法定程序。完善材料报送环节,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要求报告工作的“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提前20天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常委会相关工委进行初审,对于初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报告单位修改完善。审查通过后,要求其提前10日向常委会报送报告文本。

  二是提高审议质量。在审议之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审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审议发言客观、公正、真实。在审议阶段,确保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做到突出主题、观点明确,确保审议不走过场。在审议之后,严把审议意见的“形成关”,使最终形成的审议意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具有良好的针对性。

  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切实把跟踪督办审议意见作为提高监督实效的最佳着力点。按照“对口负责”原则指定相关工委作为督办主体,通过跟踪督查、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等方式,及时了解办理情况,掌握办理进度,必要时采取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手段,直至问题解决。

(本文作者: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