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鲍钧等同志人民陪审员任免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2-22点击:939

2019221日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鲍钧、陈晨、陈凯翔、陈献农、陈昭娣、陈仕祺、丁旭、董静芳、耿俊、郝剑虹、黄振华、贾冬梅、金玲、金霆、鞠晓栋、李贵兰、李静华、李茹、李涛、李天义、练艺、林恩泽、刘维、孟志金、缪光海、钱加增、施路宽、汪家虎、王冬梅、王贵、王磊、王玉主、魏素华、闻强、武彪、谢冬梅、严国桂、严素于、杨鲁宁、虞强、张爱琴、张立聪、张秀灵、赵青、周蓓、曾秋、朱庆翠等47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

    免去汤有国、朱大志、詹萍、应兴宝、王强等5名同志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