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3-25点击:1531

    经2019322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杨俏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任命朱瑞东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吴文丽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兼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速裁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旭琳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板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郑朝明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任命徐闽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波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丛蓉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刘芳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昊阳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书剑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郭莉莉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孙捷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速裁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吴雪萍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敦生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原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寅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五林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路春光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静平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