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人大评议工作要着力解决好这四个问题!

作者:时间:2019-04-29点击:627

相对于视察、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评议工作是市级人大常委会一项较新的监督形式,有些环节还需要边推进边探索。结合江苏省仪征市人大常委会的实践,笔者认为做好评议工作关键要围绕解决四个问题,抓好四个关键。

解决画准像的问题,规范评议调研的方法步骤。注重调研的广度、深度,客观评价评议对象的工作成绩、找准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开展评议的关键。一方面,推进公开化。从实践看,现在评议的触角只限于被评议单位、部分代表和下级人大,覆盖面还不够宽。要逐步扩大评议影响力,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公众号等媒体,扩大评议工作的宣传效应。如对评议动员会、评议进展情况等,及时进行报道,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和重视。另一方面,扩大民主化。评议事项的确定要多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民主测评、座谈走访、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从多角度、多方面了解评议对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减少评议调查的表面化、浮浅化,防止失真、失实、失信。

解决把准脉的问题,建立评议量化与评估机制。从实践看,评议工作缺乏科学的评估机制,容易使整改工作乃至整个评议工作走过场。要探索建立评议整改量化机制与评价制度。一是把定量分析与定性评判结合起来。定量是定性的基础,没有定量定性就失去了科学性和权威性。要设定一些可以量化的指数,如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水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率、败诉率等多项指标,定性结论最好以等次来评定。二是把人大的评议与社会的评判结合进来。述职评议的成效、得失,既要接受人大的验核,更要接受公众的评判。可通过问卷调查、听证、民意测验、网上统计等手段,让人民群众来回答述职评议的实际成效;还可委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依托其科学的测定方法和统计手段,提高评议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信度。

解决怎么改的问题,增强评议意见的可操作性。评议意见是被评议人员改进工作的指南和标准,一些地方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症结之一在于评议意见原则抽象、笼统空泛、难以操作。评议的实效主要就体现在整改上,前提是审议意见本身要有深度、有力度、可操作性强。首先,评议意见切忌面面俱到,要重点抓住述职对象工作中存在的事关全局性、根本性的突出问题,坚持少而精,以点带面,形成清单式、项目化的审议意见。其次,评议意见要尽量实体化和具体化,不宜太原则化,防止概念化和口号化,必要时可以点出急需整治的典型问题和个案,力求细化,使整改工作更有针对性。最后,评议意见要提出整改的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工作环节和应达到的实际功效。

    解决有触动的问题,提高评议工作的透明度。评议对被评对象而言是一种压力机制。要通过公开人评议后续事宜,真正对干部有震动、对工作有推动。一是公开交办审议意见。现场评议结束后,常委会应对评议发言提出的各种问题,分门别类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公开交办、限期整改。二是公开整改过程。评议意见反馈有关评议对象后,常委会应组织开展跟踪监督,重要评议意见可由常委会负责人领衔督办,加大督办力度,并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公开整改结果。采取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整改不认真的,应责令限期再改。评议结束后,应把评议情况、评议结果及时向党委报告,让党委了解被评议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建议党委组织部门重视人大的评议结果,作为使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转自人民代表报,作者:栾孝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