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服务 推进代表工作提质增效

作者:时间:2019-05-15点击:555

    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近年来,吉林省长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始终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素质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开展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优化服务保障,规范履职管理,提升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水平,推进代表工作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

  

抓培训 强素质 为代表履职“增底气”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本着缺什么学什么、用什么学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的代表培训机制,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和个性化培训,切实提升人大代表的履职尽责能力、依法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代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二是提高格局站位。组织代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主题活动,引导代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立足吉林看长春、放眼全国看长春、走向世界看长春,树立“打先锋、站排头”意识,以宽广的视野、宏大的格局、强烈的担当,自觉履职尽责,真正代表人民行使好国家权力。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创办了“人民讲堂”,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为代表宣法、讲法、释法,帮助代表深刻理解“一宪五法”及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本原则和议事程序等知识,强化代表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依法办事、依法履职。四是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代表对人大议事规则、工作程序、立法监督、自身履职等方面的专题培训,使代表快速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经过两年的努力,目前市本级人大代表培训实现“全覆盖”,指导培训县(市)区级代表2300余人次,占总数的87%,全市人大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抓保障 优服务 为代表履职“鼓士气”

  

  重点在五个方面下了功夫。一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互动。充分利用视察调研、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座谈会、主任信箱、微信平台等途径,及时了解掌握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倾听代表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各种问题。2019年,还将修订《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主任会议成员重点联系1名全国人大代表、1名省代表和2名市代表,联系1个代表团,12个代表小组,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重点联系2名市代表,每年联系不少于4次。二是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立法论证、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制度,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并积极予以吸纳,未予采纳的向代表作以解释说明,保障代表知情权、监督权。两年来,共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400余人次。三是拓宽代表知政渠道。先后推荐120余代表参加电视问政、法院庭审,担任政府及部门的软环境建设监督员和公检法的警风警纪监督,彰显代表地位,发出代表声音。四是稳步提高代表经费。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代表活动经费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长机制,保证代表活动顺利开展。五是加强优秀代表事迹宣传。在《长春日报》、长春电视台等市直主流媒体开办“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民之声”专栏,广泛宣传代表履职事迹,增强代表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自豪感。两年来,共刊发专版13期,制作专题片2部。

  

抓载体 建平台 为代表履职“接地气”

  

  长春市现有五级人大代表9000余人,都是各条战线的精英和骨干,用好这支队伍,对于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重大意义。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监督协助和模范表率作用,支持代表做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一是高标准建设“代表工作站”。着力推进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各级人大代表混编开展接待选民、代表述职、培训交流等活动,实现了人大工作向社区的延伸拓展,推动代表与代表之间更好交流,拉近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使基层代表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二是高效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持续开展“走进基层听民意、走进机关促发展”活动,组织代表深入基层、走进机关,实地了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旧城改造、脱贫攻坚、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帮助党委政府做好沟通协调、化解矛盾工作,使人大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两年来,在“双走进”活动中,市县乡三级代表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300余件,帮扶困难户3000余户、群众9000余名,提供爱心公益和扶贫助困资金2800余万元,形成了“处处看到代表身影,时时听到人大声音”的良好氛围。三是高位推进议案建议办理。坚持把推动议案办理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渠道,通过采取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专门委员会全程跟踪督办、代表深入承办单位视察检查等方式,推动议案建议真正落得实、效果好。两年来,代表大会确定的4件议案和430件建议都得到有效办理,其中推动市政府制定和实施的《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蓓蕾计划”》,获益学生达20万人,受到各方面的欢迎和好评;推动村小火炉改造任务全面完成,为农村儿童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市政府在办理《加强一级水源地保护的议案》过程中,投入资金4.97亿元,两大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1260公顷耕地实现休耕,103户居民、15户企业完成搬迁,一些长期危害水源地保护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立足新时代代表工作的新需求,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建设集信息发布、履职活动、议案办理、代表服务于一体的“代表综合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在线查询、数字分析、智能管理,以科技的力量推动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大幅提升。

  

抓规范 严管理 为代表履职“树正气”

  

  教育引导人大代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对人大代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重点是出台了一个公约,实施了两个办法,开展了一项评议。一个公约,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公约》,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不但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更要带头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不但要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对会议各项议题的审议和表决,而且要参加常委会闭会期间的有关活动。特别强调,一年中三次未出席常委会会议或缺席累计天数达到常委会会议总天数一半的,会上经常不发言、不提议案和建议的,应辞去组成人员职务。对遵守公约情况,一年一通报。两个办法,一是《长春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对代表依法参加人代会及闭会期间“三查”活动,参加专题培训、主题实践活动等进行量化,实行履职考核百分制,将代表履职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在结果运用上,对充分履行职务、表现优秀的代表,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并在换届时作为连任对象重点考虑;对作用发挥不好、有负面反映的,及时劝辞、劝退,保证代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长春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了专委会组成人员的选任、主要职责和履职方式,建立了相关人员请假、约谈等制度,强化专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专委会委员的作用。一项评议,即代表考核评议,组织代表每年向选举单位和选民进行述职,接受选民监督评议,同时建立代表履职档案,2018年,共有329名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报告年度履职情况,不断强化代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转自人民代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