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将代表建议办理转化为常态履职动能 从这几方面着手巩固

作者:时间:2019-10-11点击:586

    近年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为推动代表建议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办理工作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以规范办理程序、跟踪督促落实、评选优秀建议等为着力点,狠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笔者认为,要将代表建议办理成效转化为代表常态履职动能,还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巩固。
    使代表建议“从良到优”
  开设“速成班”培训指导。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把提高代表提建议的水平作为代表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增强代表素质。一是要组织集中学习。将人大代表集中起来,开设“速成班”,邀请省、市人大常委会专家对代表进行业务知识的辅导。二是加强骨干培训。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写作水平,每年应组织一次对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代表小组组长的培训,系统学习建议的写作技巧,通过骨干带动全体,切实提高代表建议撰写水平。
  活用“情景课”现场把关。代表建议的起草并不能“凭空而来”,不是人大代表动动脑就能“想”出来,动动嘴就能“说”出来的。代表建议必须来自于现场、来自于实践、来自于调研、来自于人大代表“走出去”用眼睛看到的、用耳朵听到的、用心感受到的方方面面,再将这些提炼熔铸成建议。乡镇人大要多组织本土代表参与户外“情景课”,带领他们收集最真实的素材。对于代表起草的建议初稿也要进行严格把关,只有筑牢“第一道防线”,才能选出真正为民有用的好建议。
  巧出“答辩题”强化成果。经过“速成班”的培训指导、情景课”的现场把关,一批优秀的代表建议会脱颖而出。为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的质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人代会前应组织一次优秀建议代表“答辩”,将提出优秀建议的代表们集中起来,给予他们平台,让他们对自己建议的起草过程、问题发现、解决措施等进行详细的阐述,互评互改,使建议更加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使建议分类“从少到多”
  “圆桌会议”多方参与。每年地方人代会召开期间,收集上来的建议大都超过百件。为了落实会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于这些建议的分类汇总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对于建议的分类切忌搞“一言堂”和“少数主义”,这样由少数人甚至一人决定的分类体系不具备公正性、透明性,往往不能被人所信服,即使交办下去也会受到诸多争议。因此,代表建议分类一定要集多方为一体,要将地方人大常委会、地方政府、人大专家、人大代表、科局单位等各方人员召集到“圆桌会议”,共同出谋划策,才能使代表建议分类更科学、更透明、更公正。
  “分门别类”科学合理。代表建议分类不仅要多方筹措,建议“分门别类”更要科学合理,代表建议分类不清将直接导致问题交办不准,由此将严重影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因此,在建议分类过程中,首先一定要吃透建议,再对照承办单位自身职责,科学合理地进行分类。如出现承办单位认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畴的,可以及时说明理由,多方商议决定。切忌将不属于承办单位的问题“强加于人”,也不要将问题“张冠李戴”。
  “定制清单”巨细无遗。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是“大火翻炒”的“快餐”,而是需要“小火熬制”的“佳肴”。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上不能急于求成,往往越急越不出成效。因此,对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定制清单”,明确办理的专属“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哪一个时间办理哪一步,相应完成哪一个任务,都“红心”标注,让过程一目了然。这样不仅能准确无误地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也不会让想混在其中不作为的“南郭先生”钻了空子。
    使建议交办“从疏到严”
  政府跟踪督办。作业布置下去了,还要及时收回审批。地方人大常委会和地方政府作为监督主体,在建议交办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持续严格督办承办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每年人代会后,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协同地方政府采取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督办;开展调研,了解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计划;召开督办会议,听取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展。
  代表视察督办。人大代表是问题的提出者,是建议的起草者,代表有权了解自己指出的问题是否被整改、提出的建议是否被落实。在代表建议进行交办后,代表应按照“定制清单”采取视察与私访的方式对承办单位进行实地检验,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人大代表一定要坚守原则,严格视察督办,敢于“说不”,防止“被满意”现象出现。
  科局整改落实。科局单位作为代表建议的承办者,更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要予以重视,建议的举措要整改落实,不能每年被提出、每年不整改,长此以往,变成一个“恶循环”。制定详细的代表建议办理清单,对于这个问题怎么改、改成什么样,要做到心中有数、警钟长鸣。每年 9月底前,应当及时向地方人大联工委报送本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敢于被公开、被监督。
    使建议办理实现“零遗漏”
  实施办法要出台。地方人大常委会要依据行政区实际情况来制定实施办法。如 2018年,全区出台了《鼎城区人大代表建议星级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五星建议必须当年解决,四星建议必须在三年内基本解决,三星建议为三年内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建议。对同一问题代表连续三年提出建议,且当前具备办理条件而未解决的,要依法追究办理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有效推动了全区代表建议办理速度,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同时也保障了代表建议办理的完成率。
  奖惩机制要完善。当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结果不尽人意,往往有承办单位负责人不重视、不作为的原因。许多领导对于自己单位存在的问题,选择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因此,解决这一现象,就要采取严格的奖惩机制,将承办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对于整改情况不佳的单位取消其年底先进单位评选,其单位负责人取消年底评优评先,对于屡次警告而不整改的单位负责人予以罢免。而对于代表建议整改到位的承办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以此调动承办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的责任意识。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有力抓手,努力形成党委高度重视、人大精准发力、“一府一委两院”认真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实际行动,向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建议办理答卷。(来源:人民代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