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人大:开展预算绩效监督的实践和思考

作者:时间:2019-12-23点击:1137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各级都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参与式预算工作,及时提出将预算监督内容从预算审查监督向预算绩效纵深推进,紧紧围绕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运行、绩效评价实施、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监督为内容的全过程监督,着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突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办法》,通过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每年专门听取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汇报等形式对政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促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一是建立了管理机构。设立了财政监督局,全面系统地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强化了目标考核。温岭市委市政府将预算绩效管理列入对市级部门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谁用款、谁负责”的责任主体,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三是规范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温岭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主体责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突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一是要求预算编制有绩效目标。市财政部门在每年部署预算编制时,要求相关部门单位编制年度预算一并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对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进行组织评审。专门下发文件将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审核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室(局)并实行考评,明确实行全员责任制。二是要求财政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评价明确提出哪些资金使用需加大投入,哪些资金使用应该退出,使预算绩效评价更具实际意义。经过近三年的跟踪监督,温岭市预算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明显趋向合理,反映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更多且更有针对性,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和问题的整改打下坚实的基础。
  突出探索预算绩效监督向政策完善拓展。2014年 5月,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将市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市经信局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交办市财政部门绩效评价重点项目,并明确进行连续三年跟踪监督。经过连续三年的交办,市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跟踪评价,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小组开展绩效调研,对绩效评价和调研发现的 121个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要求政府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市政府先后分别对三个政策文件进行调整完善,新出台的政策更加符合温岭产业优化升级和振兴实体经济的要求。
  突出建立预算绩效监督体系。一是交办绩效评价。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交办市财政部门对市住建局和市行政执法局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汇报并将绩效评价进行反馈。市政府通过抓整改使两部门在预算编制、项目管理、预算执行率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变和提升。二是交办预算绩效审计。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市人才经费使用和农村生活污水工程资金的绩效项目交办审计。经过数月的上下联动,逐个问题得到整改落实,挽回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又对预算安排的 4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交办审计。三是开展预算绩效调研。一方面通过建立预算绩效调研组对交办绩效评价项目开展绩效调研,使预算绩效监督更加全面、准确、有效,另一方面根据预算安排实际,对一些在预算执行中有一定反映且可通过调研了解预算绩效情况的项目,组织人员开展预算绩效调研监督。
  突出注重预算绩效监督结果的运用。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全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交办预算绩效评价、绩效审计情况的汇报,向市政府反馈预算绩效监督意见建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狠抓绩效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要求市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财政监督局绩效评价情况向预算局及相关科室反馈对接,将预算绩效监督结果运用好。市财政部门针对财政预留资金比例太高,影响资金绩效的问题,及时降低比例,提高预算资金的分配率。
  重视加强预算绩效监督是当前和今后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监督的重点和方向,认真总结人大对预算绩效监督的探索与实践,笔者对深化预算绩效监督有以下几点思考:
  强化主体监督。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部门领导预算绩效意识不强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的监督。明确将对各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情况作为每年对任命干部述职测评的重要内容,要求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重视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主体,特别是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预算绩效意识教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重大项目负责人实行终身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营造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强化管理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机制。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和力量建设。建议在现有建立市财政监督局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作为财政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直接承担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全市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审计监督工作一样全面有效开展起来。二是切实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重视加大预算绩效评价资金投入,全面提升预算绩效评价质量和水平。重视加强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知识的培训,全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有效强化制度和目标考核。市财政部门要紧密联系温岭实际,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出台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另一方面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全局机关科室(局)齐抓共管的中心工作,深化完善对科室(局)的考核,倒逼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使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有效运行。
  强化基础监督。一是重视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监督。要求各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项目支出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力求体现务实、有效的原则,做到既有共性指标,又有个性指标,既有成本指标,又有效益指标。对重大政策的出台和项目设立,开展事前评估,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估,充分论证政策和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及效益性。建议市政府成立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委员会,对部门单位编制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严格评审把关。市财政部门加强对部门单位编制的预算绩效目标质量进行抽查,使预算安排既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又符合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二是重视强化对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监督。市财政部门重视加强对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既要重视市级层面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务实有效可操作性,又要重视加大对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评价的业务指导和部门单位自行评价情况的抽查比例和力度,使预算绩效评价的基础更为扎实。
  强化重点监督。一是突出深化预算绩效监督向政策完善拓展。在深化规范重大政策出台事前评估机制的基础上,对已出台实施的政策原则上实行动态管理,三年内必须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对预算绩效好的条款继续保留或加大投入,对预算绩效差的条款坚决及时予以退出,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突出重大项目支出预算的绩效监督。加强重大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突出对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且关系民生领域的重大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三是要突出重点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将重点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每年交办绩效评价的重点,市财政部门建立完善重点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明确对预算资金额度大、项目多、民生关联性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部门单位实行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确保每个重点部门单位五年内轮番评价一次以上,对当年安排市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的重点部门单位,实行当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强化有效监督。一是深入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监督体系。坚持人大交办绩效评价、交办绩效审计和开展预算绩效调研相结合的做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探索开展预算绩效监督专题询问等方式,切实提高监督实效。二是继续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监督结果的运用。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预算绩效监督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市政府及部门单位,要求举一反三,狠抓整改。同时要求市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职能作用,全力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坚持专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人大交办重点部门单位、重大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重视加强预算绩效监督问责,建立预算绩效问责机制,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监督实际效果。(文章来源:人民代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