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大:关于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管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时间:2020-05-07点击:520

    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管,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对于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促进国有资本规范运作、实现保值增值,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闲置浪费,对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强化人大依法监督职能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管的基本原则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力支撑,同时也是人大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因此,必须加强工作研究,弄清楚怎么监管的问题,才能保证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工作大局,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国有资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监管方向和监管重点,以人大的工作监管,保证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必须坚持依法监管。人大是法律的制定者和监督者。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监督法、预算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坚持依法监督,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底数不够清楚、管理不够公开透明、制度不够健全、权责不够明晰等普遍问题。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必须紧盯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制度监督入手,以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为目标,重点解决人大监管所需信息不够充分和监督不够有力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监督实效,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管的基本任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对于国有资本优化布局、规范运作、提高回报、维护安全提供了路径。在区级层面,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二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三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
  国有企业资产监管。要以管资本为主,紧紧围绕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 “强富美高”新浦口为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区“四大集团”的功能作用,着力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加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确保国有资本的安全运营,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关注资金投入方向。围绕服务中心工作,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总体要求,围绕“江北明珠”建设重点,人大要把监管的重心放在国有资本投入是不是放在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资源以及公共服务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行业上,是不是对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起引导作用上。二是明确监管职责。应依法准确界定监管边界,建立人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该管的依法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依法放权、决不越位。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在全面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前,人大应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加强国有集团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稳妥推进。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二是由国家以所有身份和社会管理者身份控制的能带来经济效益的资源,如政府储备土地、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等。从浦口当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看,还存在着权属不清、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资源配置不合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造成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闲置浪费,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因此,人大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应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是管制度建设。监督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法规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行为。其次是管源头把控。监督国资管理和财政部门,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对接工作,根据单位实际存量资产编制资产预算,并根据预算购置资产,做到源头把控。第三是管审计监督。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纳入重点审计范围,对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政府储备土地、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杜绝各种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源泉,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之一。从浦口国有自然资源分布来看,主要有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国有自然资源种类多、估值难、量变快,监管难度大,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结合浦口在长江经济带、宁镇扬一体化、国家级江北新区等重大战略实施中的地位和作用,立足“江北明珠”建设定位,人大对国有自然资源的监管应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重点关注国土空间规划。监督政府优化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三线”边界,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加强统筹,合理高效利用土地指标,促进城乡土地要素有序流动。二是重点关注生态环境质量。监督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保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消灭黑臭水体,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做好长江岸线江豚保护区专项整治和湿地修复工程,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三是重点关注合理开发利用。监督政府认真落实自然资源保护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统筹计划矿产资源利用开发。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执法检查。精准配置土地资源,聚焦江北明珠建设,强化土地供应保障,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管的基本方法
  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分类施策,区分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不同情况,以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为目标,逐步扩大报告范围、充实报告内容,实现全口径、全覆盖,不断提高监督实效,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紧握“尚方宝剑”。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分别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 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苏发〔2018〕20 号)、《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宁委发〔2018〕45 号)、《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浦委发﹝2019﹞18号)文件,对各级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审议程序、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是人大依法履职,加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尚方宝剑”必须抓紧握牢。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宪法、监督法、预算法赋予的权力,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紧盯监督重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重点应放在总体资产负债,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重点应放在资产负债总量,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国有自然资源监督重点应放在自然资源总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等。通过人大有效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紧密协调配合。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按职责分工,主动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就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沟通协调,区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在实际监管中,应加强部门联动,人大主导,国资、财政、审计、国土、环保等部门紧密配合,执法、监察、司法部门主动参与,实现人大依法开展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权力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监督,执法部门执法检查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过程监督,监察、司法部门依法追责的法律监督有机统一。(文章来源:江苏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