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时间:2020-06-05点击:903

关于对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检察院:

2020528日,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

会议认为,区检察院严格执行惩、防、教、治、责五字工作要求,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托精准办案,着力惩防并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成效明显。会议对此表示肯定。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积极探索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执行检察和民事行政检察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新突破。不断优化办案模式,对有关讯问、询问未成年人程序、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的原则和方式等进一步细化。要加强司法衔接规范化,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配合,在评价标准、社会调查、逮捕必要性证据收集与移送、法律援助、分案起诉、刑罚执行等方面构建联动机制,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合力

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针对未成年人特殊的心理特征和人格特点,不断健全培养专业型人才的长效机制,提升法律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打造一支综合性、高素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队伍。

三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帮教。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整理形成高质量的宣传素材,结合未成年人的媒介使用习惯,“线上、线下”相结合,针对校园欺凌、不法侵害、毒品、套路贷等情况做好法治教育。同时,积极促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共同做好涉及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和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综治、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民政、学校、社区、企业等方面的配合,重点抓好最高检与团中央联合开展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明确工作的原则、范围和方式,实现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有效衔接。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