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代表也要练好“手眼身法步”

作者:时间:2017-08-07点击:203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参加决策、监督推动、纽带桥梁和模范带头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既要准确把握国家发展的大政方针,又要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实际难题,维护好他们的切身利益。因此,人大代表们虽然不是演员,也要在基层岗位上练好服务群众的“手眼身法步”。

  手:经常说谁谁是某个行业的“一把好手”,可见,“手”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基层人大代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做好管手、用手和牵手三件事。“管手”就是要在充满各种物质诱惑的社会大环境下,不断强化个人的思想修养,对于不属于自己的利益,谨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古训,让双手始终保持干净。“用手”就是要端正工作态度,勤于动手,善于动手,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牵手”就是要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人民的代表,要主动去和群众牵手,做他们的贴心人。

  眼:在这里一是指“眼光”,二是指“眼界”。人大代表没有“眼光”,就不能在实际工作中看得清、看得准。看不清会混淆是非,看不准将迷失方向。是非分明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方向明确才能在推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有所作为。而“眼界”狭窄,其后果是看不远、看不宽,从而使自己在工作中仅仅会死守以往的有限经验或照搬教条。因此,应在不断学习和实践中,拓宽视野,认清形势。高瞻远瞩,才能有所创新,有所建树,才能为推动发展、惠及民生贡献智慧和力量。

  身: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最终还要通过“身”来表现,要摆正“身位”。所谓“摆正‘身位’”,即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不做顺风摇摆的“墙头草”;要立足自己的本职岗位,不做得过且过的“寒号鸟”;要在与群众相处中放低身段,不做高高在上的“特权者”。身子摆正了,就有了务实进取的平台和动力源,才能树立个人的廉洁形象,也才能有所作为,赢得口碑。

  法:人大代表在推动监督工作中,关键要得“法”,这里的“法”,一是法律层面的“法”,二是方式方法的“法”。在追求科学发展的今天,“法”显得尤其重要。依法监督,才能真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办法得当,才能让监督收到实效。所以,基层人大代表要在服务地方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学法知法用法,勤想办法,多想办法,用好办法,不断探索推进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

  步:主要是针对工作落实而言。有了目标和措施,最重要的是抓落实。在具体落实中,无论是参加调研观摩,还是和选民沟通交流,都要把握好工作的环节和步骤。凡事需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来,稳中求进,循序渐进,且不可急于求成。做表面文章或蒙混过关都是自欺欺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