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纪要

作者:时间:2016-07-29点击:1075

雨花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于2016726在区级机关9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副主任迟延安、郭幼佩、张虎、赵明顺,委员丁慧、丁以昌、王瑞军、邓宁成、艾宝祥、杨德生、李茜、欧宝华、赵冉、俞蓉、郝明英、袁利萍、徐美如、徐家保、唐明珠、董亮、程建平出席会议。区政府区长李世峰,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孙中华,区法院院长陈苏宁,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宁生,区发改局局长朱天燕、副局长尹湘麟,区财政局局长贾乐实,区审计局局长杨凌、副局长高金华,区司法局局长黄海泉、副局长崔臻,区科技局副局长俞巍蔚,区商务局副局长陶文,区统计局副局长白静,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韩启忠,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幼佩主持。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孙中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雨花台区人民政府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的发展新要求,主动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作为,努力工作,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升,转型升级有序推进,财政收入等实现了双过半,年初人代会确定的160项奋斗目标中,有154项按时序进度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会议对此表示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仍然比较复杂、宏观经济下行的趋势没有改变,全区投资、消费、出口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结构转型任务依然艰巨。会议建议区政府从四个方面入手,积极巩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平稳健康态势。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的总要求,全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二是要强化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经济运行监测和协调的力度,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努力创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不断提高经济自主发展和内生增长能力;三是要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促进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四是要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认真研究全区税源结构,努力发现新的、潜在的税收增长点,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规范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会议书面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朱天燕受区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雨花台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区政府上半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中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三、会议书面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贾乐实受区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雨花台区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区政府上半年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杨凌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度雨花台区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区政府2015年在预算管理、财政支出及审计成效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决定,针对以上第二、第三、第四项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形成审议意见书,分别交由相关单位研究处理。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贾乐实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王永进所作的《关于2015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雨花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雨花台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贾乐实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16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王永进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16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审查报告》。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雨花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雨花台区2016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黄海泉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草案)制定情况的报告》。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八、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翟青尧受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区贯彻实施《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如实反映了我区在宣传发动、建立健全养犬管理机制、规范养犬经营,查处养犬违法行为等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会议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工作表示肯定,同意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同时对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形成审议意见书,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

九、会议书面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督办办法》,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此办法。

十、会议补选黄河同志为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孙中华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蒋冰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钱维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艾长青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倪兴龙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凌向前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任命陈寅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郑朝明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任命胡正义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板桥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板桥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陈昊阳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尚小强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板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徐闽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任命郭莉莉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任命刘芳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米玲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邓亮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薛娟娟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罗贵明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王太高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蔡丽丽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板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金凤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杨敏叶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二、会议组织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十三、会议结束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对会议的各项议题进行了点评,并对做好下一阶段的人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坚持务实高效,依法履行自身职权;三是要坚持与时俱进,继续深化“两个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