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大“双联”工作的思考

作者:时间:2017-06-02点击:4916

  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持联系”,并要求“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做好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以下简称“双联”)工作,是代表法赋予的重要职责。如何做好“双联”工作,推动“双联”常态化?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五个明确”。

  明确“双联”的目的意义。“双联”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用、密切党和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政权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密切程度直接关系着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工作质量,直接关系着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明确“双联”的基本要求。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围绕推动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围绕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进行。二是要立足基层,形式多样。深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工作的单位、居住的社区或者村(组)开展活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了解、掌握、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三是要上下联动,注重实效。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要加强联系,形成联动,组织代表做好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明确“双联”的主要内容。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了解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及其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原选区人民群众的要求,为在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参加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议案与建议作准备;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安排,征求代表所在单位、行业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出席或应邀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等作准备;收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人大代表议案与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了解列入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的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和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向原选区选民报告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的情况,接受选民的评议和监督。

  明确“双联”的方式方法。常委会组成人员与相对固定联系的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相对固定联系的人民群众,采取多种方式保持经常性联系。要实行定期联系与不定期联系相结合,每年定期联系不少于两次,一是每年开展代表走访月活动,二是每年人代会之前开展一次联系群众收集意见活动。在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代表小组活动中,吸收更多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加,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直接听取群众意见。要坚持上门联系和通讯网络联系相结合,可在人大门户网上开设“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互动之窗”,公示代表的基本信息,便于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联系人大代表。同时,要建立人大代表微信群、QQ群,拓宽联系渠道。

  明确“双联”的组织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双联”活动的组织领导,为“双联”提供服务保障。一是要加强考核登记。要通过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将人大代表参加“双联”活动的情况,在“履职管理”中进行登记,记入代表履职档案。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对在“双联”活动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由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及时向有关机关和组织交办。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全局性、普遍性的重要问题,要形成专题报告,或者形成代表议案与建议,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并加强督办,推动政府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双联”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事迹,推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深入开展事迹,推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深入开展。

(文章来源:人民代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