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要有为有威,这“六字箴言”赶紧学起来

作者:时间:2017-06-07点击:339

  有位当有为,有为方显威。县级人大有为有威体现在哪里?通过学习实践,笔者认为,人大的权威不仅来自宪法法律的授权,更应当来自于人大自身的不懈努力,必须在依法、规范、高效六个字上下功夫,做到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高效履职。

  ——依法履职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有效行使好监督权、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充分发挥好县级人大常委会及代表的作用。

  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是人大最主要的职能,也是最经常的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肩负起法定的监督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始终突出监督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从中选择事关本地工作大局的重点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公众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要不断完善监督形式。用好监督法明确的监督方式,积极探索一种监督方式为主、其他监督方式协调运用的机制,打好监督“组合拳”。适时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强化对典型问题的监督,彰显人大工作力度。要注重增强监督实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问题,紧抓不放,落实相关工委加强跟踪督办,避免议题一审了之、报告议而无效,推动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健全完善常委会任免干部工作机制,促进地方国家政权建设,为推动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战略,坚持常委会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任命干部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要健全完善任命干部情况通报机制,市委组织部门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报拟任命干部情况,并在常委会会议上作干部调整情况说明,让组成人员全面了解情况,更好地贯彻市委意图。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形式,全面了解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组织开展任命干部向常委会述职活动,不断增强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做到勤政廉政,为民务实。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重大事项界定不清,导致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不够充分,存在重程序轻实质等问题。因此,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使用机制,依照法律规定,对照上级要求,制定出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意见办法,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内容和工作程序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对法律明确规定的重大事项,如审查批准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批准本级决算,审议通过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要按照要求,依照程序,及时作出决定。对属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以及城镇建设、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也要主动介入,加强调研,提出意见和要求,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市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上下的共同行动。

  ——规范履职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法律框架范围内,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人大工作规范化程度。

  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正确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做好人大工作最核心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要自觉增强党的领导观念,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做到重大事项事前向市委请示、重要会议主动向市委汇报,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共同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做到工作部署紧贴市委要求、重大决定体现市委意志、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保证市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要做到自觉把市委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整个过程,根据市委工作部署,确定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使人大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都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始终与市委同心、同向、同步,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行使各项权利。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既是履职行权的保障,也是规范人大工作运行的保证。要围绕“三权”使用,依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要围绕代表工作,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以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制度,强化代表履职意识,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好代表作用。要围绕常委会机关建设,建立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建立常委会机关学习制度,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法律素质;建立机关管理制度,提升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

以联系服务群众为重点,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是人大制度的本质要求;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要自觉把人民群众最基本、最关心、最重要的需求摆在突出位置,始终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使人大各项工作能够真正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要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沟通联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和掌握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从而明确为民行权的方向和重点。要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途径和范围,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人大、关注人大、信赖人大。

  ——高效履职就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人大工作与市委决策部署的着力点,夯实基础,凝聚合力,充分发挥人大优势,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坚持勤学善思,在强化自身建设上发力加力。人大工作者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和实践前沿,砥砺作风、提升境界,破解难题、应对挑战。要始终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紧迫感,通过自学、集体学、听党课、看专题片和实地参观学习教育等多种形式,把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方针政策、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业务知识结合起来,把学习业务和学习经验结合起来,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提高履职效能。要始终扎实履职。主动围绕常委会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摸实情、听真话、建诤言,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层次和水平,为提高审议质量夯实基础。在会议审议时,要从推动工作的角度,结合自己了解的情况,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要始终清正廉洁。认真学习中央和习总书记一系列反腐倡廉重要文件和讲话,坚决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不沾不贪,不拿不要,坚持艰苦奋斗,廉洁办事。

  坚持优化服务,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凝聚合力。人大代表是从各行各业选出的优秀代表。要充分发挥好他们的带头引领、参谋助手、榜样示范作用,凝聚起强大合力。要加强“代表之家”建设,完善各项制度,丰富活动内容,积极探索代表持证视察,依法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做法,着力搭建代表履职平台。要组织代表经常深入基层,一方面,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另一方面,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反映群众心声,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代表的教育培训,引导代表争做加强学习、依法履职、遵纪守法、科学发展的模范,自觉维护人大权威和形象。

  坚持履职尽责,在服务发展大局上积极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人大不是旁观者,不是局外人,而是当事人、局中人,是参与者。人大和“一府两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根本目标完全一致。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促进”的理念,通过多种形式保持与多种对象的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情况,经常交换意见,少挑剔,多鼓励,做到与“一府两院”相知相信,互促互进。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采取集中视察、专项调研、跟踪督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好人大的监督促进作用。要站在经济社会建设的一线,紧扣市委工作中心、部门工作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热点,从不同角度思考研究工作,对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也要相互协调,相互参与。

  

    (本文作者:孙云 江苏省泰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