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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 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文化局于志珍局长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群众文化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汇报。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区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区政府的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传播先进文化,狠抓文化建设,为丰富我区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升文化品位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会议对此表示肯定。 会议就该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力度。要建立健全区、街、社区各级文化公共服务场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文化设施网络。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并通过争取项目资金、社会参与举办等途径,集中力量建设具有地域特色、品位高雅、风格鲜明的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积极有效整合机关、企业、社团、学校的文化资源,形成群众文化进一步繁荣的生动局面。尽快解决电视信号传播中的相关问题,促进数字电视的发展。通过努力,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的需要。 二、更加重视文化人才培育。要按照人才强区的总体部署,健全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一支事业心强、艺术素养高的文艺人才队伍,热心为群众服务,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三、进一步推进文化精品创作。要着力强化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积极发挥各文化系统的资源和优势,突出重点,继续努力创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精品力作,不断扩大宣传,提升雨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强化文化产业培植。要根据雨花地区特色、资源优势、文化消费趋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城市发展规划,开发和利用我区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自然生态和饮食文化等文化旅游资源,做好文化与产业结合的文章,促进雨花文化产业整体实力的发展和提高。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认真研究办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