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于2004年5月26日在区级机关501会议室和801会议室分别召开。会期一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遗春,副主任陈晓、郭秀英、刘英、朱平,委员邓建祥、马宏泉、周照福、韩发龙、唐智深、李应来、张常军、李辉、缪根生、张心坚、刘国祥、王静、劳光熹、田瑞忠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霍慧萍、区长助理迟延安,区法院院长陈玉贵、区检察院检察长田跃初,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副主任,梅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代表组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以及区政府部门行政副职以上干部,法院、检察院部分科级以上干部分别列席了会议。会议分别由刘英副主任和陈晓副主任主持。
一、会议分别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卢祥江同志和区财政局局长叶书龙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0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2003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认为,2003年,在区划调整后的大背景下,全区上下克服困难,国民经济仍得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财政收入增势强劲,支出项目清楚,较好地支持了全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圆满地完成了突发事件的应对。会议建议区政府:一是要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地均衡财政收支的时序进度,要抓紧推进预算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逐步试行部门预算向人大汇报批准后执行的制度;二是要加强财政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跟踪力度,确保更好地发挥专项经费的效益;三是要高度重视街道经济运行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区里现有的规定,加大对街道的财务管理,对于违反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不能任其泛滥;四是要根据会议审议的结果发出审议意见书,督促其按时整改,常委会将择期听取整改汇报。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批准雨花台区200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教育局局长沈丽娟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雨花台区教育收费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区政府在全区教育收费工作上做到了认识到位,部署得当,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有力,全区基本杜绝了教育乱收费现象。会议建议区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教育收费这一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不断加大对教育工作的投入,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异,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的生活待遇,同时要加大对外来子弟学校的管理与扶持力度,使其与本区学校享受同等待遇。
三、会议审议了《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评比表彰办法》(以下简称“评比表彰办法”)。会议认为,“评比表彰办法”对进一步调动广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增强代表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评比表彰办法”。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增补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的名单》(以下简称“增补名单”)。会议认为,增补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是健全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加强机构建设的重要措施,对于加大对政府派出的行政机构、市直机关和司法机关相关工作的监督力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增补名单”。
五、会议听取了省委党校刘大生教授关于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的讲座。会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一府两院”各部门要结合区人大第8次常委会通过的《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定》,进一步加深对宪法的学习和理解,创新发展观念,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切实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全力推进我区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
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遗春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就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谈了两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凸现人大监督权威。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法,避免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力求做到监督有深度、有力度、有实效,直到群众满意为止。二是要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以本次会议通过的“评比表彰办法”和健全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为契机,提高人大代表的主体意识,改进代表活动的组织方式,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营造有利于代表履行职务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