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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主任会议于3月24日上午在区机关501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永远,副主任王有仁、陈晓、刘英、朱平出席会议,区巡视员蔡遗春、助理巡视员郭秀英以及常委会各工委主任马宏泉、邓建祥、唐智深、孙跃进,办公室主任缪文新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有仁主持。 一、会议研究了区委交办的重点项目督查工作。会议认为,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项目攻坚的会战年、决战年,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全区重点项目的督查工作不仅对于促进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人大常委会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区人大常委会必须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项目督查工作。要通过经常性地深入街道、深入基层、深入项目第一线,及时了解重点项目的进展状况,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定期召开分析点评会议,为推进项目进程找问题、出主意。会议决定成立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永远同志为组长,区巡视员蔡遗春、副主任王有仁、陈晓、刘英、朱平和区助理巡视员郭秀英为成员的区人大常委会重点项目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有仁、陈晓、刘英三位同志带队,由常委会机关同志参加并吸收有关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参加的三个督查工作组,根据区委的安排按季度认真开展好督查工作,共同促进重点项目推进,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建设生态型现代化工业新城区作出更大贡献。 二、会议初审了《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目标百分制考核实施办法》(草案)、《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闭会期间活动的规定》(草案)、《关于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规定》(草案)、《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草案)、《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草案)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处理来信来访办法》(草案)。会议认为上述6个“草案”的修订,是在总结原来相关制度实施的经验,并吸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规定办法的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完成的,充分体现了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更加符合时代的要求,更加贴近我区的实际。会议原则上通过,并决定由办公室根据主任会议的有关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常委会24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的有关筹备情况,决定于2006年3月31日在机关501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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