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工作目标百分制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6-04-11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2006年3月31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的质量和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整体工作水平,根据《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特制定雨花台区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工作目标百分制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代表、服务群众,进一步促进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人大街道(开发区)整体工作水平。
    二、考核内容
    根据雨花台区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暂行规定八项主要职责,为便于考核,激励先进,现将区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工作目标量化为百分制,分为10大项30子项。具体内容为:
    1.计划制定上报(5分)
    工作计划应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各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工作实际制定,计划、纪要、总结要按有关要求按时报送,并能按时完成上报工作。计划、纪要、总结不能按时报送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2.工作落实交办(7分)
    已建立的各项工作制度要认真抓好落实交办工作。年底将以听取汇报、检查每项制度落实情况的原始建档记录等方式进行考核,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内容的部分分值。
    3.代表履职服务(8分)
    认真做好向代表递送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会议通知、有关文件及等工作,并确保提前送到代表手中。区情和街情报告会应围绕全区工作中心和重点工作及代表要求安排有关内容。走访代表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有目的走访,力求增强实效性,上述工作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4.代表联系选民(15分)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规定要求,制定具体计划、搞好总结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代表持证视察、调查和代表日常的联系选民活动,要事先做好有关选民的通知及活动地点的落实等服务工作。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应建立代表之家,开展代表进社区联系选民活动的情况要有原始记录,代表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转递相关部门并督促落实情况,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工作要按进度要求完成,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5.组织代表活动(10分)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中心,兼顾社会发展的其他方面开展代表活动,活动形式不断创新,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充分发挥各位代表的优势和作用。指导村民自治和社区自治工作要依法展开。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6.组织代表监督(15分)
    适时组织代表开展对街道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办事处负责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公正司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协助常委会开展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督查。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7.代表建议督办(10分)
    认真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登记、存档、转递、督办工作。对会议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进展情况责任清、情况明。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服务,及时沟通了解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督办使代表见面率(面复率)达100%的要求。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8.代表学习培训(8分)
    根据代表履职的需要及时为代表订阅有关学习材料,并按时送到代表手中。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及履职交流,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9.信息理论宣传(10分)
    信息宣传报道及时准确。理论研讨文章有新意、有特点。代表风采事迹宣传典型、生动、具体。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凡被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刊用的信息、理论调研文章以及代表风采给予适当加分。
    10.工委自身建设(12分)
    工委建设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工委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办公实行自动化,信息、纪要、理论文章、代表风采等材料实行网上传送。工委文档资料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相对专职稳定。工委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日常开支使用有保障。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11.工作创新加分
    凡是工作创新有特色,产生效果明显,有一定影响的,可酌情加工作创新分。
    三、考核办法
    每年末,由区考核评比领导小组按照《雨花台区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工作目标百分制考核表》的标准,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核评比。
    (一)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考核内容进行记分,即按各项内容的分数标准进行考核,未能按要求达标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部分分值,扣分以0.5分为基本单位。总评分85分为达标单位,90分以上为优良单位,95分以上为先进单位。
    (二)考核评比步骤
    考核分三步进行:
    1.各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按照考核内容,根据自己平时工作情况,逐条对照进行自评,并写出工作总结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
    2.在自评总结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组织各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进行工作交流和互查,按照考核标准进行互评。
    3.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区考评领导小组初定考核分数和先进单位,并报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三)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优良和先进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奖项分为先进奖和优良奖,先进奖授予先进单位,优良奖授予优良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街道工作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评比工作。
    附: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工作目标百分制考核表

项目
考    核    内    容
分数
自评
分数
互评
分数
考核
分数
一、
计划制订上报
(5分)
1在人代会期间拟定全年代表活动安排,半月之内将工委工作要点报送区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和办公室。
3
 
 
 
2.按要求及时报送工委季度会议纪要、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总结。
2
 
 
 
二、
工作落实交办
(7分)
3.每季度向党工委汇报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情况。工委全年工作要点用党工委文件下发所属部门和代表所在单位。
2
 
 
 
4.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相关工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2
 
 
 
5.工委每项制度落实情况应有原始的具体记载。
3
 
 
 
三、
代表履职服务
(8分)
6.做好人代会和闭会期间有关会议通知落实、出勤统计、会议记录等工作。
2
 
 
 
7.每半年组织代表听取区情或街情通报会,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3
 
 
 
8.每年联系走访一次辖区内市、区人大代表及所在单位,了解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情况,并有走访的原始记录。
3
 
 
 
四、
代表联系选民
(15分)
9.每年组织一次代表集中调研活动,每个代表小组选一议题写好调查报告。
4
 
 
 
10.街道(开发区)建立代表之家,每月开展代表进社区、村组接待选民日活动。
5
 
 
 
11.每年组织20%的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
6
 
 
 
五、
组织代表活动
(10分)
12.组织好每年人代会前的代表集中视察活动。
3
 
 
 
13.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重点和中心工作每季度组织代表开展一次持证视察活动。
5
 
 
 
14.协助和指导村委会(社委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2
 
 
 
六、
组织代表监督
(15分)
15.协助区、街开展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督查工作。
3
 
 
 
16.组织代表听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每年履职情况汇报,并开展工作评议。
5
 
 
 
17.每年组织代表听取街道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并进行平时的监督检查。
4
 
 
 
18.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公正司法情况。
3
 
 
 
七、
代表建议督办
(10分)
19.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和跟踪督办的联系服务工作,代表见面率(面复率)达100%。
6
 
 
 
20.及时转交督办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
 
 
 
八、
代表学习培训
(8分)
21.每年为代表订阅人大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并按时送达代表。
4
 
 
 
22.每年集中培训代表,并做好上级举办学习培训的组织服务工作。
4
 
 
 
九、
信息
理论宣传
(10分)
23.每月向区人大办公室(雨花人大网站)报送信息(含图片),全年网站录用10条。
5
 
 
 
24.每年有理论研讨文章。
2
 
 
 
25.每年总结宣传3篇代表风采事迹。
3
 
 
 
十、
工委自身建设
(12分)
26.每季度召开一次工委会议(有会议纪要)。
2
 
 
 
27.配备工委专职工作人员
2
 
 
 
28.工委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日常开支使用有保障。
3
 
 
 
29.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实行办公自动化。
2
 
 
 
30.工委文档资料管理规范,制度、工作总结等分档建册。
3
 
 
 
合      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