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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5次主任会议于2007年4月29日下午在区机关中楼501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永远,副主任王有仁、刘英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宏泉,工委主任邓建祥、唐智深,办公室主任缪文新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永远主持。 一、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主任邓建祥传达的4月27日召开的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结合我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了贯彻全市人大代表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一是将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精神传达到各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并取得实效;二是按照因地制宜、勤俭节约的原则,指导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在今年6月30日以前在全区所有街道(开发区)建立起“人大代表之家”,搭建代表联系选民的平台;三是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督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届人大代表建议的解决率;四是在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和代表接待选民活动的同时,做好换届选举的调研,为进一步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优化下届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打下基础。 二、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主任邓建祥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草案)的说明,并研究决定将黄建国等10人提出的“建议尽快开工建设贯通板桥新城与205国道的道路”等20件代表建议作为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代表联络工委和办公室认真安排好5月份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方案,强化对建议的重点督办工作,推动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 三、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马宏泉所作的关于区政府贯彻执行《南京市森林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实事求是地肯定区政府贯彻执行《南京市森林消防条例》所取得的成绩,客观准确地指出了区政府贯彻执行森林消防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意报告就区政府下一步贯彻执行森林消防条例提出的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会议决定,按照监督法的相关规定,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区政府贯彻执行《南京市森林消防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提交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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