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7-09-28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依照有关法律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471名。
  二
、全市十三个区县、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宁部队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的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别为380名、13名和78名。
  
三、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08年1月上中旬召开,全市十三个区县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宁部队,应在2007年12月31日前选出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转自《南京日报》2007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