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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院贯彻落实《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情况报告,并提出了三点意见,我院领导非常重视,经研究决定,为将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初步考虑将以下内容列为今年预防工作重点,现报告如下: 1.进一步突出预防工作社会化导向。广泛整合社会资源,调动预防网络成员单位积极性,组织十次以上案发原因剖析和预防难点问题研究活动,深入推进工作交流。 2.继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建设单位组织十次以上专题预防讲座,帮助全区国有企业丰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内容,组织专项指导二十次。在地铁车站等公共场所组织展版宣传四次以上。 3.深入宣传省、市《条例》精神,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邀请专家来我区开办两次省、市《条例》宣传讲座,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检查相关单位贯彻落实省、市《条例》的情况,切实规范基层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工作。 4.不断完善和创新预防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职务犯罪发生。要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单位的药房托管机制、国有大型企业敏感岗位分级监管机制以及街道用人、用钱和拆迁等环节的预防机制建设,探索研究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等新型预防工作机制。 5.注重选树先进典型,深入推进“无职务犯罪单位” 新一轮争创活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争创市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活动,深入总结先进单位的争创工作经验,召开“争创”交流大会,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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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 2008年4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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