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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检察长 张宁生
200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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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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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工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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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全市检察工作“三大任务”,坚持争创全国先进检察机关不动摇,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社会化,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切实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工作力度。结合全区治安特点,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打击矛头直指严重危害社会、危及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全年共批捕173件275人,不批捕9件14人;起诉360件587人,不起诉6件9人。为形成打击合力,确保“快、准、狠”的打击效果,我们主动加强侦查引导,全年提前介入侦查109件121人,复核和补查证据180件287人,通过边排查边打击,及时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决不让犯罪活动形成气候。通过专项打击行动,打掉了一度盘踞在安德门劳务市场从事“下工地”犯罪活动的近50人涉黑恶势力团伙,依法惩治了在梅山地区影响恶劣的系列汽车诈骗案,维护了一方稳定。一年来,我们在努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同时,十分注意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破解地区难题,维护地区发展环境。
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钝化社会矛盾。坚持运用刑事和解机制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努力弥合和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去年,尝试运用赔礼道歉、劳务补偿及义务劳动等新的方式成功和解7起轻微刑事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院被高检院理论研究所确定为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基地。作为法治雨花十件实事之一的牵头单位,我们积极协助区委政法委建立落实覆盖公检法司等环节的区域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目前各环节工作均已正常开展。我区的区域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在去年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做了专题交流,雨花“区域和解”品牌正初步形成。针对刑事案件涉诉上访的突出问题,为维护司法公信力,我院牵头与公安、法院制定了关于处理刑事案件息诉工作的协调机制,整合资源,密切联系,形成三机关合力。经过近一年运转,成功化解了数起涉诉群访,有效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及时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积极投身“平安雨花”、“法治雨花”创建。去年我们将联系服务街道、园区作为重要环节,搭建与街道、园区的综治平台。一是检察长分片走访全区所有街道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情况。二是与街道建立“双创”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从打击预防犯罪、检察监督等方面为综治工作提供保障。三是确定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定点联络员,加强日常联系,保证信息畅通。四是组织干警开展社情调研,每季度对全区治安状况进行分析。通过综治平台,及时了解群众反映较大的治安问题,提出针对性依法处置措施。针对“恶访”要挟基层组织问题,我们提出适用刑法调整的设想,并两次组织法学、司法界专家研讨,寻求解决途径,相关调研报告被国家《改革内参》全文刊登后,引起各方关注。
二、切实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整合资源,大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加强线索管理,建立实行自侦部门和刑检等部门的内部协作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强化整体作战,着力提高破案能力。全年初查线索16件16人,立案16件16人,立案数较去年增加一倍。在强化破案能力的同时,尤其注意查处侵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及时查处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京沪高铁南京段黄金山公墓迁坟之机,内外勾结侵吞补偿款的系列贪污犯罪案件,有力保障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秩序。与此同时,反渎部门积极会同控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加大对反渎职侵权犯罪的宣传力度,反渎职侵权工作正逐步加强。
保障人权,在严格执法中体现人文关怀。通过制定实施《自侦案件中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关于严格执行省院办案流程的规定》等相关制度,规范执法活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去年全市反贪办案流程检查,我院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追求人性化办案理念。办理某国企人员受贿案过程中,检察官宽严相济,情、法、理结合,将小案办成精品案。犯罪嫌疑人家属特意从千里之外的黑龙江赶到我院,赞扬干警依法办案的工作作风、人性化的办案理念、廉洁自律的品质。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年度优秀案件。
抓牢重点,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把工程建设领域作为重点,积极探索该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继续深化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主要内容的争创“双优”主题活动,积极推进投资额千万元以上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坚持以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为核心,以招投标、采购、监理、验收等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环节和关键岗位为重点,协助建设单位建立完善各项预防机制。深入项目单位开展预防讲座、论坛和展版宣传80余场次,与70多位工程负责人建立预防工作联系,组织500多名工程关键岗位人员接受警示教育。主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机制调研,提出了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为目标,以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分离为内容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可行性报告,经区预指委通过,供区委区政府作决策参考。
三、切实发挥各项诉讼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加大力度。在重视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的同时,切实履行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责。全年共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违法7次,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3人,追诉遗漏罪行3件,立案监督4件4人。组织公安机关对“逮捕必要性”进行研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逮捕案件适用“逮捕必要性”条件的具体《实施意见》。通过一年的实践,该《实施意见》对我院及公安机关运用好逮捕强制措施起到很好的作用,无逮捕必要不捕率下降为4.55 %,捕后轻刑比率下降为6.59 %。逮捕案件质量大幅上升,批捕率上升到94%,居全市第一。
民行监督突出民生重点。全年共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4件,办理执行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案件10件。民行部门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深入一线开展各项工作,有意识地发现案件线索,大力拓展依法保障民生和公共利益的范围。去年首次对盗伐林木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以补种、养护的方式进行赔偿,首开全市检察系统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先河,对生态雨花建设具有特殊意义。去年还办理了本院首例督促支持基层组织以监护人名义,起诉遗弃未成年子女的案件。
控申检察工作全面加强。全年共受理举报24件、申诉9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着重加强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规范,根据检察工作社会化的部署,出台检察官进社区工作规定;根据省院制定的工作流程和质量考评办法,全面规范控申工作,提升文明接待室规范化程度。二是抓稳控,通过预警机制、三级联动机制和公开听证答复等措施对重点人头积极防控,稳妥地处理两访一户,全年未发生涉检越级访、进京访。三是抓特色,作为全市“检调对接”试点单位,不断深化与纪检、信访等相关单位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以控申科为扎口部门的“检调对接”工作内部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我院去年被南京市评为“春风化雨工程”先进集体。
监所检察注重监督实效。刑罚执行监督始终将重心放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查监督上,同时加强对监管活动和场所的监督。全年共审查减、假、保罪犯1500余名,提出不予或变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建议15人次,均被监管单位采纳。纠正监管场所以劳代侦4人次,口头纠正违法10次。始终坚持尊重和保护人权的理念,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724人次,接待家属154人次,对监管场所的安全检察152次。及时纠正服刑人员超时劳动问题,并建议监狱禁止特殊生理周期女性服刑人员从事高强度劳动,得到监狱很好落实。促成了对服刑人员中 “无会见、无邮件、无汇款”的“三无”人员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社会帮教制度和爱心救助基金制度。积极延伸监所检察职能,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主动会同区各政法部门签署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防止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现象,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监外执行罪犯的重新犯罪率较去年同期减少50%。
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增强干警使命感。去年,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开展了以坚持宪法定位、实践检察主题、推动科学发展为内容的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并与全市解放思想大讨论有机结合。我院围绕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把大学习大讨论与争先创优、落实全市检察工作三大任务和推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组织分层次学习讨论、专题调研、网上交流、观看《颜色革命警示录》等活动,主动查摆、整改全院上下在竞争定位、精神状态、工作视野、团队意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引导全体干警“凝心聚力,激情拼搏”,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价值,在系统竞争中赢得尊严,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守护者的神圣使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激发了干警热情,收到了较好效果。去年我院被市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根本出发点,增强干警群众意识。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把检察工作社会化作为重要基础工作来抓,防止和克服司法专业机关的封闭化倾向。在推进社会化工程中,将及时掌握社会信息,通晓社情民意作为着力点,通过构筑与人大代表、街道园区及社区的“三位一体” 社情民意信息平台,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通过包干联系、包片负责和定点到人,实现院领导带头、部门牵头和干警参与的全员覆盖。干警在办案中自觉做好案前了解、案中监督及案后回访,使检察工作进一步贴近社会、贴近群众,体现民意、反映民生。在省院组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省基层院的测评中,我院各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我院坚持社会化的工作导向,使干警在实践中体会到检察工作只有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呼吸共命运,才能不断得到新的发展。
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挖掘干警潜能。通过借助公共图书资源、利用内网资源,组织系列专题研讨,倡导以师带徒等方式搭建学习培训载体,落实奖学督学机制,大力营造学习氛围。着力培养干警系统思维能力、研究创新能力、破解难题能力,引导干警关注社会问题,内省自身职能,能动地而不是机械地执行法律,在学习和实践中挖掘潜能,提高素能。去年,全院干警撰写调研文章50余篇,发表和获奖40余篇次,其中市级刊物20篇次、省级刊物20篇次、国家级刊物5篇次。
大力选树典型,营造全院昂扬向上氛围。针对热点问题,及时加以引导,有的放矢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干警中的模范典型,及时总结表彰,以身边人、身边事鼓舞和感召干警。去年抗震救灾中,全院干警积极参加赈灾募捐等活动,涌现出黄俊芳同志义务接收5名灾区同胞的感人事迹,我们及时联系《检察日报》、《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组织宣传,展示新时期检察官的优秀形象,省、市检察院作出了检察干警向黄俊芳同志学习的决定。我们还对反贪局干警办案中既坚守原则又人性化维权的事迹,及时给予表彰。通过“精品工作”公开评选,20名干警登台介绍各自服务民生、能动司法、追求“三个效果”俱佳的案例、事例,在全院营造了工作力求“出活儿”、“出好活儿”的氛围。
回顾2008年的工作,我们感到全院监督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能动司法意识还需要增强,监督能力和实效性、执法的规范化、工作特色的培育与彰显、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使检察工作更加适应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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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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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是全国检察系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区在新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全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突出一个主题,做好五项工作”。
突出一个主题,就是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高检院提出的高举旗帜、科学发展,把握“三个坚持”,实现“四个不断”的总体思路,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着力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效果。要在执法办案、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强对侦查、审判活动的刑事诉讼监督;要围绕保障人权、促进民生,完善监督方式,丰富民事行政等检察监督内容;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继续保持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力度,有针对性开展渎职侵权犯罪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预防工作。切实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
需要着重抓好的五项工作:
一、坚持争先创优不动摇。继续坚持以争创全国先进检察机关作为推动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的要求,巩固成果,丰富内容,谋求实效。通过争先进位,适度高点定位,对标找差,增强干警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传导压力,提振精神。通过创新创优,激发干警的创造热情,积极创新工作理念,探索工作机制、方式,依法破解地区发展难题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赋予争先创优新的内涵,把工作特色的彰显程度、持续影响力和实际效果的工作机制、精品案件、典型人物和优秀团队,作为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尺。
二、扎实开展“建设者、捍卫者和守护者”主题实践活动。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系统将集中开展“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定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主题实践活动。我们要根据市院统一部署,围绕贯彻检察工作主题,围绕全区“生态雨花、科学雨花、和谐雨花”建设的中心工作,精心组织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活动,巩固和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成果,推动争先创优,丰富检察工作社会化内容,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政治意识、能动司法促进科学发展的大局意识、维护公平正义责无旁贷的责任意识,以争先创优的实际成果,以保障促进地区和谐稳定的良好业绩,检验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
三、继续推动检察工作社会化进程。检察工作社会化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客观要求,我们将一以贯之地作为重要工作导向大力推进和实践。去年经过三个层面信息平台的建设,初步建立了与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联络渠道,今年将围绕做实、做深、做细推动社会化进程。着力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国家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更宽的视野关注地区发展中的问题,特别关注金融危机深刻影响下、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贯彻三中全会决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和保障促进地区发展的关系,在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坚守职责、能动司法,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完善办案质量保障机制,用科学管理提升监督水平。在总结去年案管中心试运行的经验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加大建设力度,以案管中心为载体,依托网络功能,通过网上办案系统等对办案进行全过程同步监督。建立办案质量预警、检查、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内部科学管理,强化对案件的流程监控和人员的适度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执法水平。
五、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把提高素能为核心的学习型机关建设作为全院发展战略性目标,坚持倡导“思想在前,用脑做事”。通过载体建设、机制建设,推动全员、全过程和团队学习,大力培养干警系统思维能力、研究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要通过每年开展主题活动,丰富学习型机关建设内容。今年,将以提高业务实战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师父带徒弟”的传帮带形式,以老带新、以强带弱;通过积分练习、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方式,紧扣办案实践,开展教育培训,努力使每一位干警成为所在岗位的行家里手。
各位代表,在雨花率先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检察机关深知重任。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为全区的进步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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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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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区检察院人大工作报告有关概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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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检察工作“三大任务”:
2008年初,南京市检察院提出将加强检察工作机制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社会化和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三大重点工作,做为全市检察工作的“三大任务”。
二、“下工地”犯罪:
少数社会闲散人员,与用工单位虚假订立口头招工协议,再以各种借口拒绝提供劳务,迫使用工单位解除用工关系,并以此为由强行向用工单位索取各种费用的犯罪方式。
三、逮捕必要性:
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提请逮捕、审查逮捕案件中,检察机关除对嫌疑人是否“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进行审查外,还要对“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进行审查、判断,从而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四、三个效果:
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五、三个坚持: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10月2日对检察工作的批示中指出,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就是做到“三个坚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
六、三个至上: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七、四个不断: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10月2日对检察工作的批示中指出,检察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就是“四个不断”,不断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不断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八、检察工作社会化:
检察工作社会化,简言之是使“检察干警认知社会、检察工作被社会认知、检察干警和检察工作与社会互动”。推进检察工作社会化的目的是立足检察职能定位,主动关注地区问题,广泛接触社会、并研究社会信息,在执法办案中顺应社会的需求,追求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寻求检察工作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民生、维护公平正义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并在此过程中努力破除存在的专业局限、视野不宽、自我封闭的倾向,寻求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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