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0日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
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听取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徐家保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区财政局局长赵明顺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徐家保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赵明顺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调整方案及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