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法院近年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0-04-06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区法院:
  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姚志坚代表区法院所作的关于近年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区法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区法院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坚持把行政审判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渠道,始终秉持监督、维护和协调有机统一的司法理念,灵活运用多种司法方式,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维护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会议对此表示肯定。
  会议对该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和监督作用。对事关社会稳定和重大民生的案件,建议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或视察执行,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并通过代表与群众之间的广泛联系,最大程度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是要不断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新法律法规出台的业务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法制宣传。要在把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各级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建议区委、区政府特别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和培训,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大力开展面向公众的行政法律知识宣传,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法院按照监督法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交办反馈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