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0-04-06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于2010年3月29日下午在区机关9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永远,副主任刘英、孙凯荣,委员王伟忠、王瑞军、孔建、卢祥江、吴文根、张桂芳、陈传贵、周春燕、房传安、袁利萍、夏桂芳、徐姝、徐怀生、唐明珠、唐智深、章历明、端木顺、缪文新出席会议。区政府艾长青副区长,区法院姚志坚院长,区检察院张宁生检察长,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开发区)工委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永远主持。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姚志坚院长代表区法院所作的关于近年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区法院近年来坚持把行政审判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渠道,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维护依法行政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表示肯定,并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将按照监督法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交办反馈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形成审议意见书交由区法院研究处理。
  二、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