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0-06-08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于2010年5月31日下午在区机关9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永远,副主任王有仁、刘英、孙凯荣、李丽英,委员王伟忠、王瑞军、孔建、卢祥江、朱平、孙京忠、吴文根、张桂芳、张婉如、陈传贵、房传安、袁利萍、夏桂芳、徐怀生、唐明珠、唐智深、章历明、端木顺、缪文新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国亮,区法院院长姚志坚,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宁生,区审计局局长姜静、区财政局局长赵明顺,区司法局局长孙跃进,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开发区)工委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永远主持。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姜静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09年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区政府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能,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困难,不断探索与完善审计新模式,延伸审计范围,提升审计质量,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经济秩序、保障财产安全和促进廉政建设所起的重要作用表示肯定,并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将按照监督法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交办反馈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形成审议意见书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赵明顺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区政府积极探索和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规范征管秩序,加强财政监管,预防腐败所起的重要作用表示肯定,并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将按照监督法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交办反馈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形成审议意见书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孙跃进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区政府在“五五”普法期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会法制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表示肯定,并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将按照监督法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交办反馈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形成审议意见书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张宁生检察长代表区检察院所作的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区检察院在监所检察工作中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规范履行监所检察职能,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及社会和谐发挥的重要作用表示肯定,并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将按照监督法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交办反馈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形成审议意见书交由区检察院研究处理。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
                                   201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