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赵明顺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改革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积极探索和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工作,逐步建立起了一套从预算编制、收缴征收、资金管理、审批使用和监督为一体的管理框架体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会议对此表示肯定。
会议对此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确保第三批30家事业单位早日完成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推广全区村(居)委会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全面提高改革成效。
二要逐步把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统一管理,提高资金的统筹使用效能,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确保集中财力为老百姓办更多的实事,促进政府各项惠民工程的实施和早日达效。
三要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区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每年将非税收入的使用管理情况向常委会报告,推进常委会的决定落到实处。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按照《监督法》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交办反馈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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