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局长 孙跃进
2010年5月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06年“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普法治理主管部门的指导督促下,细致分析“四五”普法工作中的得失,总结经验,认真部署全区“五五”普法工作。五年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进一步把握出规律性、体现了时代性、富有创造性,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态势。
数据显示,五年来,全区共举办“生态雨花”、“安全生产”、换届选举等法制宣传月活动9次;举办全区性学法考试4次;开展普法工作知识图片巡回展和义务法律咨询200余场次,受众10万余人次;举办普法培训班、讲座540余班次,受训人数达5万余人次;编辑发放各类普法教材和宣传资料40多种近15万份,书写和张贴各类普法标语3600余条;区财政共投入普法经费150余万。由于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工作细致,“五五”普法期间,全区含流动人口近30万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普法教育,受教育面达98%以上。
一、主要工作情况汇报
(一)全面发动,完善机制,为“五五”普法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一是抓规划制定。2006年3月和5月,按照省、市“五五”普法规划和省、市人大决议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雨花台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雨花台区2006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9月27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作出《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此基础上,我区召开 “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下发了规划和要点,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组织领导,为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07年10月,我区又出台了《雨花台区2007-2010年依法治区规划》,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也根据总体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制定了各自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全面启动,起步良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抓机构健全。五年来,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普法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我们还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先后3次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是抓宣传发动。五年来,我区充分利用各种主题宣传月、大型法治文艺演出、法制讲座、培训、宣传栏,书写和张贴各种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和形式,统一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提高人们对“五五”普法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使“五五”普法有了非常扎实的群众基础。
四是抓队伍建设。2006年以来,我区先后调整全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及普法志愿者三支队伍,目前全区拥有了一支20名专家学者组成的普法讲师团、64名经验丰富的普法联络员和热衷于传播法治精神的近千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五年来,联络员、志愿者们充分发挥好所在单位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承担起本单位、本辖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讲师团则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以“法律六进”、社区结对为平台,共为区委中心组、各街道、驻区企事业单位举办专题法制讲座400余场次,为全区提高普法宣传工作的效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全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街道、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法宣”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确保“五五”普法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五年来,我区以“法律六进”工程为载体,突出重点对象,精心组织,增强了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不断深化。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区委组织部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始终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考察选任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新任领导干部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区委中心组每季学法制度、公务员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15天,全年法制讲座不少于2期的制度始终得到保持。
2.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内容丰富。2006年以来,全区涌现出一批批社区“普法之花”:如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西善桥油坊村的每周五“影前普法”、铁心桥尹西村“五诊疗法”、全市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景明佳园的“文明新风户”评选、宁南丁墙社区的“法治文化艺术团”等,通过寓教于乐的普法方式,大大增强了吸引力和感染力,群众喜闻乐见。
五年来,我区与江苏电视台零距离、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等合作举办大型法治文艺演出6场次,区司法局、文化局等举办送法进社区法治文艺演出23场次,送与法制有关的电影下乡310余场;组织送法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860多场次。
社区普法阵地网络进一步完善,截止2009年底,区图书馆馆藏法律书籍近2000册,全区8家街道文化站有5家达五星级标准,社区法律图书角建成率100%,市级法律图书角示范点18家,全区上架法律图书资料上万册。
3.法律进学校创新载体。“五五”普法以来,我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每年组织法制副校长进行业务培训,做到了法制教学的规范性、针对性。区综合整治部门加大了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有效预防和遏制不法事件的发生。2007年,我区拓展“志愿者行动”空间,在共青团路小学成立全国首家普法儿童团。三年来,由百名少先队员组成的“雨花台区普法儿童团”在校内开设维权热线、开展“青春与法同行”、“做守法的小公民”签名活动、演讲比赛及“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向同学宣讲法律;在校外,通过参与全市“小手拉大手,全家文明走”交通法规宣传、开展“普法歌谣唱响社区”、走进地铁、走进民工市场及与民工子弟学校学生法律援助结对活动,激发学生学法热情,充分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各方广泛好评。普法儿童团为校园普法注入新活力,受到全国关工委、市委宣传部等关注,得到市领导多次视察,省市媒体多次报道。2008年,为更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法律基础知识教育,我区成立少年法学院,每月定期安排两个课时,并适时组织“模拟法庭”、“走进劳教所”等法律实践活动。截止目前,少年法学院授课24次,受到学校支持、学生欢迎、家长满意,被各方领导评价为具有雨花特色的铸魂工程。
4.法律进企业逐步加强。
区委政法委以法治创建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开展了“平安企业”、“平安工地”、“平安市场”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目前已有2000多家企业参与创建。
区建设局以“送安全进工地”为平台,区安监局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为契机,共举办各类企业普法培训班67次,培训企业经管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7300余人。
区司法局2009年举办长达半年的“双千百日”活动,十余次组织辖区内企业座谈160余人次、法律咨询10场次,发放致企业的一封信和法律服务调查表500份,走访企业482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8000份。
区总工会则以工会维权效能为抓手,成立区级职工法律援助站,在企业全面推行集体合同签订和厂务公开,目前全区100人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五年来,基层劳调组织调处劳动案件160件,辖区范围内没有发生大的劳资纠纷。
2009年,为紧扣建设软件名区战略目标,我区积极开展普法进软件企业系列活动。通过近一年运作,我区现已建立起具有雨花特色的“四四”软件企业普法机制,即:建立软件企业家普法宣传联席会、法律服务中心、普法网络、知识产权互动四个平台;成立四个学堂;每年举办四次活动;重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法、公司法、经济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四个方面法律知识的宣传。软件企业普法“四四机制”为全市高新科技企业普法注入新内容。
5.法律进工地紧扣中心。五年来共举办农民工专题讲座83场次,受众农民工达8万余人次,建造面向农民工的法制文化墙近万米,设立大型普法专栏63个,制作永久性标牌100块,制作农民工法制漫画扑克牌10万余副,编印《农民工法律知识汇编》、《农民工法律援助问答》等系列读本20万册。仅2008年就举办面向农民工的大型法治文化广场演出4场次。每年均我区还抓住春节前农民工讨薪及节后农民工返城高峰两大敏感时期,组织送法、送书进工地,对农民工进行面对面宣传。
2006年3月,我区在华东最大的农民工劳务市场--安德门民工市场设立法律援助站和法制宣传工作室,五年来,通过各类活动受众民工上百万人。2009年7月,我区又积极延伸农民工普法进高铁南京南站,通过设立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联系点,建立法律图书角,配备常年法律顾问,举办送法进工地等活动开展常年法律服务。同年10月,我区配合省市开展了“关爱农民工、送法进南站”大型法治文艺演出,掀起农民工普法新高潮。
6.集中普法效果明显。五年来,我区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流作用,依托中央、省市驻宁新闻媒体平台,全面展示我区在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在平面媒体刊登法治稿件300余篇,在广播电视媒体发稿200余条,重点围绕高铁南京南站、黄金山迁坟等社会舆论密切关注的热点部门,组织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坚持唱响主流声音。同时充分发挥区有线电视台、电台和普法网、宣传网、电子显示屏、橱窗作用,提升法律普及率。
五年来,区有线电视台《法治雨花》栏目邀请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走进直播室普及法律知识20余场次,完成栏目63档,播出与法治有关的新闻报道514篇,平均每周播出时长达3小时以上。
在做好五五普法的同时,我区还始终注重普治并举,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各类主题活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全区各阶段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公正司法 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
二、工作成效
通过五年普法,全区各级干部、公民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取得成效:
――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逐步树立。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五年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178件,同比“四五”期间增长58%,区属法律服务机构由“四五”期间的3家增长为目前的10家,代理案件4592件,同比“四五”增长60%以上;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的法律地位,增强了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民主意识、监督意识、参政议政意识明显增强。 ――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促进了领导方式、工作方法的改变。政府法律顾问团积极参与依法行政各项事务,凡政府出台的各项文件,均由法制部门把好法律关。政府及有关部门,如财政、建设、房产、卫生、文化等,在决策重大事项、招投标、政府采购、涉及民生的重大调整等方面,全程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均邀请律师或公证人员参加,现场监督、现场公证,严把法律关。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全区54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全面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做到了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得到了群众的拥护。截止目前,全区创建成功“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1个;省级9个,市级41个,区级54个,创建“民主法治单位”12家。区以上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率达100%,同比“四五”提升61%。
――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法治雨花”的创建。五年来,先后配合全区性“双拆”、“强拆”及高铁南京南站、黄金山公墓、长虹路等国家、省市各类重点工程,全力投入经济社会建设和服务民生主战场。大调解工作机制彰显作用,公调、诉调、检调、医患纠纷、交通调处对接完善。2006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2845起,调解成功2811起,调处率和成功率达到了100%和98.8%。信访工作呈现出“两降一好转”的可喜局面,同比“四五”期间,到省上访量大幅度下降,五年到省集访16批次415人,分别下降9%和12%,个人访下降20%,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截止2009年,区政府连续五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治安安全区”,连续七年获南京市安全生产单位一等奖,连续两年获法治南京先进区。先后获全市“家庭学法”第1名和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大赛第2名、法律人在行动创新奖及先进集体、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组织奖、区司法局获省“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单位、南京普法网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诸多殊荣。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我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和企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制度不完善,安排部署不具体,督促检查不到位,教育任务不落实。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公民的法律素质、依法办事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村和社区的普法教育仍有死角,城镇下岗职工、流动人口、企业干部职工等群体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点,影响了普法的整体效果。
三是从每年检查抽查的情况来看,个别单位和村社普法档案不够健全规范,工作成效很难体现出来。
四是典型的培育力度还不大,示范点建设存在量少面窄的问题,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同时,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动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六五”目标任务,力争把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