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雨花台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改革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0-06-08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区财政局局长  赵明顺
2010年5月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改革情况,请予审议。
  我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于2008年底正式启动了第一批35家单位的改革试点,又于2010年元月启动第二批30家单位改革工作。近2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关心和监督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区包括10个街道(园区)共有改革单位105家,截止4月底,已完成非税改革75家,占总数的71%,其余30家主要以学校为主体的事业单位,计划在2010年4季度全部完成改革工作。截止2009年底,当年非税收入1.22亿元,累计结余0.9亿元,往来款收入8378万元,累计结余1797万元。目前,我区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已基本建立,新的收缴管理机制已在改革单位运行。下面,我就如何开展非税收缴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非税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章立制,完善非税改革政策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和《省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雨花台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试行办法》、《雨花台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等指导性文件,以及《雨花台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施细则》、《关于雨花台区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操作性文件,对非税收入性质、范围、收缴程序、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规范,为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开展“三项”清理,完善非税改革基础性工作
  1.清理收费项目,建立非税收入项目库。区财政局与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雨花台区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调查工作的通知》(雨财[2008]39号),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进行调查和清理,具体核定每个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标准,建立我区非税收入项目库,统一编制非税收入项目代码,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未经财政批准、无编码和超标准的收费,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不予认可,票据无法开具。
  2.清理财政票据,启用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为顺利实现新旧财政票据的转换工作,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清理行动,对全区执收单位财政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和清理收缴。同时,为改革单位统一配发了电脑和专用打印设备,并由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为如期使用《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及电子化管理提供了保证。
  3.清理经营性资产,将其收益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取得的经营收益是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配合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及其收入情况进行调查登记,为将各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提供了依据。
  (三)开发收缴管理系统,构建非税管理网络化平台。为建立我区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区政府现有网络平台建成全区非税收入管理网络,实现改革单位、财政、代理银行网络互联。同时,与用友软件公司联合开发了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系统电脑开具票据、系统电脑自动核销票据、系统实时查询和信息共享。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在现代计算机数据交换、网络技术和银行资金清算体系的技术支撑下,实现非税收入征缴、审核、监管的一体化,达到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网络化的管理目标。
  二、非税管理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管理和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清理整顿非税收入项目,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项目库,并运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锁定执收单位具体收入项目和标准,从而有效地规范和控制执收行为,促进执收单位依法征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格控制执收单位利用财政票据自主收费、重复收费和超标准收费,从源头上杜绝“三乱”现象。
  (二)非税范围和管理内容进一步拓展。在原有预算外资金收入范围的基础上,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非税收入财政管理,实行预算管理,同时对单位发生的往来款项也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改变过去单位自收自支,财政难以监管的问题,从管理体制、管理方法、管理手段上杜绝隐瞒收入、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乱支滥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票据管理和以票管收进一步完善。改革简化财政票据,从原有27种财政票据,除需要保留少数专用票据外,简化为统一使用《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票据收入项目实行一票多用,改变了以往票据种类繁多、难以有效监管的状况,同时,新票据将收据与缴款书合一,达到票款同步,实行严格意义上的“以票管收控缴”,从而有效防止过去通过财政结算票据来收费、拉赞助,以及源头治理隐瞒、截留、坐支财政收入的问题。
  (四)信息共享和实时监管进一步加强。财政、执收单位、代理银行联网互通,实现了非税收缴信息在三个方向的同步传输,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财政、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可以实时查询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增强了财政资金运行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同时,财政发放的票据信息与单位开票信息及单位开票信息与代理银行收款信息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自动比对,实现了对执收单位票据的源头管理、对收缴行为的过程监控。
  (五)完善管理和深化改革进一步协调。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实行“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非税管理新体制,既为下一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和建立单一国库账户体系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统管,通过非税系统将各单位的非税收入资金收缴进度与支出挂钩,使综合预算编制更加完整,单位收支预算执行得到更为有效的控管,促进了非税资金更为规范有效地使用。
  三、非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配套措施还未完全到位。如国有资产有偿收入是非税收入的重要部分,由于国有资产分布面广量大,虽然几经清查登记,但还未实行动态管理,不能全面掌握和实时控制国有资产有偿收入,甚至存在以收抵支隐匿收支现象,影响其足额收缴财政专户。
  (二)非税收入资金还未统筹安排。目前非税收入资金实行“谁收取、谁使用”的管理体制,执收单位为其自身利益以收定支,预算追加频繁,造成预算约束力不强,同时非税收入大部分为区级财力,政府未能统筹安排,也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形成非税改革对收支管理前紧后松,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和低效,影响到非税管理改革的最终成效。
  (三)全面推进改革还有瓶颈制约。主要有网络还未全面覆盖第三批改革单位,医院、幼儿园等单位还需要保留专用票据,不能通过一般缴款书票据管理系统进行收缴和监管,区级事业单位仍然保留银行账户,其非税资金的收支无法事前监控,非税收入的应税项目使用财政票据等问题。
  四、推进非税改革的措施
  (一)加快改革步伐,如期完成改革任务。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执收单位应于2010年底全部完成改革,对尚未改革的30家事业单位,加快网络建设与接入,配备和安装非税管理系统,研究制定使用专用票据的非税收缴管理办法,按照成熟一家改革一家的原则加快推进,确保今年四季度完成第三批单位非税改革任务,同时启动村委会、社区实行电子票据管理的改革工作。
  (二)深化财政改革,促进非税规范管理。启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明细登录单位国有资产、分布、使用情况,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库,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并与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衔接,实现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收入的一体化管理。启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实行财政集中收付或授权支付,取消单位银行账户。
  (三)加大改革力度,推进非税统筹安排。树立非税收入新理念,统筹安排预算内和非税资金,统一执行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强化综合预算刚性约束,使非税改革由收缴分离再向收支脱钩管理推进。在编制单位综合预算的基础上,探索实行非税收入政府统筹办法,按比例集中非税收入资金,用于全区经济社会重点发展项目,同时对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制定奖励政策,调动执收单位依法收缴非税收入的积极性,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