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监察委员会首次依法向县人大报告工作

作者:时间:2018-09-26点击:647

  9月12日,江苏灌云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永涛同志,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作关于《灌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这是灌云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据报告,自今年1月5日县人大选举产生县监委以来,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在积极进行组织创新,合理安排转隶人员,深入实施“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和“融合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人员、工作全面融合;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和基层拓展延伸,厘清执纪监督、派驻监督的工作关系,建立健全纪法衔接制度,加强与巡察监督的工作衔接,推进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监察监督“三个全覆盖”;制定《县纪委监委关于服务保障“两个百年、三个阶段”战略落实的实施意见》,以“四清单一平台”为抓手,强化对项目推进、征地拆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扫黑除恶、禁违拆违、四城同创等重点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落实情况再监督,推动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组织开展“解决基层突出问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行动,建立“五项机制”和“12+3”产业扶贫监督推进机制,深化“阳光扶贫”手机APP推广和监管系统建设,开展环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整改督查。今年以来,先后处置问题线索523件,遵循“四种形态”处理327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305人次,占比93.3%;立案审查调查违纪违法案件330件,增幅21.3%,其中乡科级干部24人,对7人采取留置措施。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所取的工作成绩,会议全票通过了《灌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要求县监察委要进一步贯彻实施《监察法》,为全县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转自:灌云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