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雨花台区2018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

作者:区财政局时间:2018-07-20点击:218

区财政局局长 贾乐实

20187月20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汇报雨花台区2018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8年省转贷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情况

201711月,按省、市统一部署,综合考虑我区财力情况及地方政府债务的实际情况,上报了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需求。经市政府同意,629日市财政局正式下文核定我区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为16.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1亿元、专项债券14.5亿元。

我区新增债券主要用于支持开发区人居森林项目、兴梅路棚改项目、二钢片区土储项目、板桥新城十二期地块土储项目、雨污分流、热处理厂改造、整治出新、老街改造和南外雨花项目等公益性项目。

二、区本级收支预算调整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安排建议

分配我区使用的省转贷新增债券额度16.6亿元中:一般债券2.1亿元,相应增加2018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区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由年初的59亿元调整为61.1亿元;专项债券14.5亿元,按要求纳入2018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的2.46亿元调整为16.96亿元。具体支出功能科目及项目建议安排如下:

(一)新增一般债券2.1亿元

1.教育支出1亿元,用于南外雨花项目建设;

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亿元,用于雨花街道热处理厂改造、雨花街道雨污分流和雨花街道整治出新建设等项目;

(二)新增专项债券14.5亿元

本次新增专项债券14.5亿元均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安排的支出相应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具体支出功能科目及项目建议安排如下:

1.棚户区改造支出5亿元,用于开发区人居森林项目和兴梅路棚改项目;

2.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5亿元,用于二钢片区1期土储项目、板桥新城十二期地块土储项目和板桥新城老街改造项目。

三、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2018年,市财政核定我区2018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3.7亿元,专项债务60.0亿元)。

2018年新增债券下达后,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达到63.3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3255亿元,专项债务46.0365亿元),控制在市财政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

本次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全区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持依法依规举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