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2016年7月26日,雨花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杨凌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
会议认为,2015年,区政府及财政等部门按照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治税理财,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2015年预算。区审计局按照审计法、预算法的规定,严格、规范地开展财政审计工作,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有关整改建议,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会议对此表示肯定。会议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加强预、决算审计工作,促进预算管理的规范。审计部门要认真贯彻预算法,以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按照实施全口径预算的要求,加强预、决算的全面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把审计监督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对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财经制度,深化审计监督,堵塞预算收支管理漏洞,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经济运行安全、重点项目推进、社会民生事业改善、公共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的审计力度。二是进一步创新审计管理。以实现审计全覆盖为目标,积极整合审计资源,探索多视角分析、多专业融合、多技术应用的审计管理模式,同时,增加审计专业人员,加强审计力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积极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工作。重视发挥审计预警功能,推动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服务成果、审计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
三、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审计整改报告,同时向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完善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工作机制,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的整改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对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采取专项治理等措施,全面加以整改。三是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倒逼”整改和制度完善,实现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我整改的良性互动。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