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 加强生态环保监督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

作者:时间:2018-12-11点击:228

20181128日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动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我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对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具体部署,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任务。

2018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事关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事关城市功能完善,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全区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上来,统一到区委具体部署要求上来,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三大保卫战

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狠抓生态环保和绿色转型,全区产业结构更趋优化,生态保护、环境经济政策调控和执法监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窗口期、攻坚期,部分区域产业结构偏重与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一些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显不足,生态环境质量依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与我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园区)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和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更扎实的举措和作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区人民政府要在广泛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整改要求,重点从影响环境质量、存在环境风险、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方面,抓紧研究制定2018—2020年我区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拿出标本兼治、科学管用的整治方案,做到问题、目标、措施、责任四个清楚,于2018年底前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社会公示。区人民政府要在每年一季度将上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当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目标及措施,作为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各街道(园区)人大工委要建立年度环境报告制度,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构建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机制。

要全面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治气、治水、治土工作。针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难点问题,要对症下药、科学施策、精准发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根据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功能定位,严格环保准入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促进全区经济结构调轻调优;对污染重、转型难的企业,要进一步加快淘汰步伐,完善奖补政策,加快再开发进程,降污染、节能耗、压产能;要紧盯PM2.5指标差距,继续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智慧工地建设、餐饮油烟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大气管控措施落实。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开展沿江、沿河、沿湖专项排查,重点推进长江沿线、工业企业、食品加工、畜禽养殖、餐饮及施工工地生活污水达标整治,持续推进雨污分流工作,确保已整治河道水质不回潮、不反弹;结合软件谷与两桥建设,加快实施地下管网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大管护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剿灭劣V类水体;在抓好黑臭河道整治的同时,要加大沿河岸线的生态修复与亮化美化,提升沿河生态品质,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贯彻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各项要求,强化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积极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治理;落实土地污染治理和修复规划,严格土地污染监管和污染地块管理;以垃圾减量和分类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完善分类投放、收运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法治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长效化

生态文明建设与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工作,必须依靠法规和制度。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加强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强化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结合我区环保、大气、噪音、水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实施的客观需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执法检查活动,确保雨花生态文明建设在法治化轨道上不断取得新成效。要突出水源地安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等关键,对水环境治理进行为期三年的跟踪监督,确保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长期性、艰巨性、系统性等特点,提升人大监督精度,增加深度,拓展广度,从事后监督向决策性监督、参与性监督和跟踪性监督转化,通过专项工作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促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

区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探索建立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动机制,形成职权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依法推进的工作格局。区政府要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健全环境执法联席会议、环境公益诉讼、环保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区监察委和法检两院要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四、凝聚民心合力,构建全民参与良好氛围

强化污染治理,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全区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齐心协力,群防群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的人民战争。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带头践行新发展理念,带头实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推动属地企业和单位承担起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日常联系,主动反映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发挥专业优势,多提建设性意见建议,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智慧和力量。

要切实落实保障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违法案件查处等环境保护信息,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公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要抓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曝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构建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促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促进雨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的重要途径,全区人民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进,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把雨花生态环境这张特色名片擦得更亮,为高水平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