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局长 朱永俊
2019年3月2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全区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空气质量较去年有所提升。全年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55天,优良率为71.6 %,较2017年同期上 升1.7个百分点,优于全市平均水平;PM2.5均值为41.6 ug/m3,较2017年同期上升1.7%,全市排名第四,主城排名第二。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国、省考断面及省考城市内河水质稳定达标;湖泊(水库)水质均达标。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功能区噪声达标率100%,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8.7dB,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4.9分贝,分别达到声功能区标准。
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我区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统领,以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以“263”专项行动和环保督察为抓手,努力在水、气、土壤污染防治、长江大保护、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等方面下功夫、求成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并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重大检查,区域环境质量和环保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年度各项生态环保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形成严密工作责任网
一是高度重视。2018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在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上,把污染防治工作摆在了全区四项难点任务之首,由区委书记亲自部署、盯办和督查。区委、区政府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及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减煤、治水、长江大保护等一线开展调研、督导,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全年累计召开区生态环保工作会议和专题调度会58次。二是明确任务。对照省、市下达的污染防治年度计划、环保督察整改反馈意见实施方案、“263”年度工作计划等主要生态环保工作目标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对应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年度计划等,并编制了《雨花台区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分解指南(一本通)》,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了工作目标更明确、思路更清晰、任务更具体。三是压实责任。层层签订环保工作责任状,年初将市对区考核、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板块、部门、责任人,实现压力层层传导到位、责任压紧压实到位。同时,强化业务指导,狠抓督查督办,制定出台了《雨花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二)聚力打好“四场硬仗”,不断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一是持续加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综合治理,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减煤降耗、扬尘管控、油烟治理等工作。2018年全区原煤消耗472.94万吨,减煤量41.25万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完成企业VOCs污染治理12家,整治重点餐饮50家,创建餐饮污染控制示范一条街1家。超额完成 “智慧工地”建设、餐饮污染整治等任务。同时严格落实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各项临时管控措施,全区实行昼夜巡查制度,圆满完成重大活动环境空气质量属地保障各项任务。
二是靶向攻坚打好治水歼灭战。在巩固国考、省考断面达标基础上,着力对市考水质断面达标不稳定的问题,深入开展“沿江、沿河、沿湖专项排查”,加强对秦淮新河沿线重点泵站和排口的监测和通报,加快推进围绕重点断面的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入江支流整治。2018年,国考节制闸、九乡河口、小河口上游、七桥瓮和省考秦淮新河铁心桥、南京长江大桥、八卦洲洲尾断面均达标。圆满完成316个片区雨污分流新建和13条河道水环境整治提升任务,提前两年完成省级下达的长江、秦淮新河“三乱”整治任务,工农河环境提升和生态改造工程获评全省沿江生态环境治理先进典型。
三是从严管控打好保土持久战。持续加大土壤污染管控力度,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45家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础资料收集和风险筛查工作;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和全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整治码头堆场56家次、危险废物产废企业225个(包含汽车4S店和小作坊),清理一般固体废物堆存场所2处2万余吨、建筑垃圾堆存场所3处7吨,排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固废环境隐患问题线索6个,移交公安涉危案件2起,处罚涉危企业7个。
四是强化责任打好生态红线及长江大保护守卫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雨花台砂砾石层保护区等5个国家级、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进行校核,推进南京南郊省级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绿盾2018”国家对雨花台砂砾石层保护区检查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准入,确保沿线区域不新增1家污染建设项目,制定《雨花台区长江岸线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长江、秦淮新河岸线环境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大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
(三)落实督查督办职能,积极推进263专项行动
“263”年度68项具体工作任务和“十大挂牌督办项目”基本完成。“两减”稳步推进,完成2家化工企业“升级一批”专项整治、2家铸造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六治”成效显著,治江、治湖、治河、治VOCs、治垃圾等任务扎实推进。“三提升”取得突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进一步提高;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进一步增强。编制督查通报12期,共办理省、市交办件20批次23件,市级媒体曝光件15件,37件已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97%;区电视台“污染防治在攻坚 263在行动”曝光环境问题128期128件,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积极主动担当,坚决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
整改
2016年以来,环保督察共接到129件信访交办件,118件基本整改到位,11件因涉及工程类、交通噪声治理正在整改之中。其中,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28件已全部完成整改;2017年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53件,50件已完成整改,3件涉及交通噪声工程类问题正在推进中;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件48件主办件中,40件已完成整改,8件涉及交通噪声和工程类整改事项正在推进中;区协调联络组正在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件48件主办件进行销号,其中24件已完成销号,目前正在对余下交办件进行销号申请。
(五)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年,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区人大《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环保监督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结合区情实际,从影响环境质量、存在环境风险、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方面,对当前全区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梳理,编制了《雨花台区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列出6个方面35个突出环境问题,并根据“清单”问题整治总体要求,形成《〈雨花台区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方案》,做到问题、目标、时限、措施、责任“五个清楚”。根据“整改工作方案”要求,2018、2019、2020年前我区需整改的突出环境问题分别为8个、12个、15个。目前,2018年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19年各项问题整改工作正按时序强力推进。
(六)高压严打,大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建立污染源“双随机”现场监管执法模式,2018年对101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现场检查。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开展长江、秦淮新河岸线环境安全大检查和全区固废专项检查等10余项专项执法。着力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全年共办理和调处环境信访投诉4168件,全部及时分转、查办、回复、督办到位。全年共处罚案件数(决定)161件,查封扣押11件、移送公安3件,处罚决定额684.32万元,处罚执行额444.39万元。环境执法综合排名全市第三,主城第一。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区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环保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空气质量改善面临瓶颈。“十三五”以来,我区空气质量有较大改善,但在去年出现明显波动,PM2.5超标问题尚未有效解决,臭氧污染仍趋多发,臭氧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一半以上,严重影响优良天数达标率。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区的“煤炭型”能源结构仍未根本转变,大气污染物排放仍处在高位状态。2017年,仅梅山钢铁一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就分别达到13471吨、9796吨,占雨花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85.7%和70.6%。二是全区城建建设任务繁重,在建工地多,扬尘污染管控压力大。三是餐饮油烟和机动车污染已成为空气污染重要因素。四是随着全区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淘汰落后和低端产能,近几年较多污染企业已完成关停、搬迁或治理升级,以往依靠关停并转或工程治理带来的减排效果空间收窄并已接近上限,临时性“停产、限产、停工”等措施难以持续。五是周边区域输入性污染还客观存在。
(二)水环境质量达标尚不稳定。近几年通过大力实施雨污分流、河道水环境提升等综合整治,我区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国考、省考水质断面稳定达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市考断面不达标,如板桥河雨花水务总站、工农河二十五路桥断面、南河拖板桥断面。二是已完成整治的部分河道水质波动不稳定,如农花河,因高铁南站片区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入河,导致水质出现反复。三是部分街道级河道水质不达标,从监测数据看,12月全区56条街道级河长制河道8条黑臭,48条非黑臭。四是从整治范围看,污水收集主次干管、雨污分流工程等排水基础设施的建成率、使用率和覆盖率仍显不足,秦淮新河以南区域污水主管网和雨污分流建设明显跟不上城市发展进度。
(三)土壤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处置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起步较晚,2016年国务院出台“土十条”,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始施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远远滞后于大气、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总体状况不容乐观。我区一些企业在关闭(搬迁)过程中,未能及时处理遗留的危险废物和开展土壤环境调查、治理修复,造成了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同时,我区地处苏皖交界,属城乡结合部,一些小工业园是非法收集、处置废机油、费铅酸电池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的多发区域,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四)长江岸线存在一定环境隐患。一是全区9.8公里长江岸线还存在固废违规存放、砂场码头扬尘以及初期雨水因管网原因不能全面收集的问题;二是全区23处(长江20处,秦淮河3处)乱建、乱占问题经过整治,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由于个别项目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和部队军产,整治工作推进难。三是部分码头水污染治理工作仍需紧盯(此项任务为十大挂牌督办项目)。年度目标为完成9家码头的整治任务,目前,5家整治提升的已完成(古雄码头、凤翔码头、板盛码头、华润码头、弘阳码头),但另外4家涉及关停、转型、搬迁的仍需进一步落实到位。
(五)产业布局不均带来的部分区域“散乱污”现象明显。目前,全区污染少、产值高的信息通信和商务商贸产业主要集中在软件谷北园、高铁南站等秦淮新河以北片区。而秦淮新河以南片区的产业业态和层次相对较低,开发区和梅山街道是传统工业发展区,铁心桥街道、板桥街道与西善桥街道小企业、小工厂居多,黄村、丁家洼、三山工业园等厂中厂、园中园内隐藏的低端制造、维修行业分布散乱,存在废气、废水直排,污染治理能力差,给环保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六)快速城市化进程产生的环境矛盾较为突出。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及全省263工作深入开展,市民环保意识不断提升,交通噪声扰民、餐饮油烟、夜间施工噪声问题已成为信访投诉中的突出环境问题。在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件中,我区19个噪声环境问题中有14个是反映交通噪声,投诉区域主要集中在绕城公路、宁芜铁路及新建的机场二通道附近的小区,主要问题是居民住宅与道路缓冲距离不够以及隔声屏装置安装不到位或未全封闭等,相关问题涉及人群面广量大,诉求多样,且治理的投入高、周期长,整改难度较大; “上宅下店”式的布点,导致餐饮油烟扰民成为城市管理的薄弱环节,环保后置解决治标不治本;夜间施工扰民投诉量大,有时一个工地夜间施工扰民被群众反复投诉十多次;另外,由于“先建厂,后建居民区”的城市化发展通病引发老厂区气味对新建住宅区产生影响等投诉,如同仁堂制药周围群众要求该企业外迁的愿望十分强烈。在日常环境管理中,很多居民小区里建立变电站、高压线塔、通讯基站、垃圾处理中心等引发的环境投诉、信访上访逐渐增多,在调解工作上存在很大的困难。
(七)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高。目前全区环保监管力量呈现“龙头不强” “中枢不专” “网底不牢”的现状。“龙头不强”,区环境监察大队作为环境执法主力军,长期以来,人员结构老化、专业水平偏低、能力不足等现象日趋凸显;“中枢不专”,街道(园区)一级没有专设环保科,目前基本都是在经济科或城管科挂牌,也无专职人员负责环保监督管理;“网底不牢”,环保区、街道、社区“三级网格”要求,在不少社区还没有配套建设到位。另外,街道园区综合执法大队专业人才缺乏,又没有正式执法权,仅能完成一般污染巡查管理。基层环境执法监管能力、联防联治的力量与生态保护新形势发展不相适应。
四、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是我区聚力聚焦“五城共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和“强富美高”新雨花建设的重要内涵和标杆,始终践行“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顶住压力、保持定力、竭尽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环境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好区污染防治攻坚办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的职能,强化对全区污染防治工作面上的指导,做好目标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实施清单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曝光、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二是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VOCs治理专项行动、“智慧工地”建设、餐饮油烟专项整治、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实现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
三是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巩固国、省考稳定达标断面,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坚持项目化、系统化治理,全力推进主要入江支流综合整治,坚决啃下市考断面稳定达标的“硬骨头”;
四是着力做好土壤及固废污染防治,严控污染风险;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狠抓入江支流断面水质提升、岸线清理等重点工作,大力实施危险废物和长江、秦淮新河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执法;
五是坚决落实中央巡视问题和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和反馈问题销号,
同时做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查工作,结合《雨花台区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全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
六是聚焦突出环境问题,确保高质量整改。根据《雨花台区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总体要求,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标准,进一步细化2019年整改任务,明确每个季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同时,强化跟踪督查,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定期会同政府督查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有序推进高质量整改。
七是做好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南京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垂改领导小组,做好环保垂改各项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