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我区组织区环保局、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局等20多家部门以及各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水务、环保分管负责同志等参加《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培训活动。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戴华杰、张连春、黄唯佳及全体区领导参加培训。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3月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并将分组对河北、江苏、安徽、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8个省进行实地检查。5月16日,江苏省委书记、省总河长娄勤俭发布2019年第1号省总河长令,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努力让“江淮安澜、河湖健康、碧水畅流、人水和谐”成为“水韵江苏”的亮丽名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上级治水要求,依法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我区及时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各主管部门法定职责,提高我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水污染防治法》应知应会应用的能力水平。
当天的培训活动邀请了江苏省玖润律师事务所的王涛律师就《水污染防治法》的历史沿革、修订要点、重点法条等进行解读,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进一步加深参会人员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和掌握。
图为开展《水污染防治法》的知识测评
培训结束后,对部门和街道负责同志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的知识测评。
据了解,根据年度议题安排,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将与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对《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以推动地方条例的贯彻执行积极呼应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
图为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巡视分管河道
同时,区人大常委会还将以开展《关于整治长江沿线(雨花段)码头》等重点代表建议的督办为契机,加大对全区水环境保护的推进力度。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也作为区级河长定期对相关河道开展“巡河”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努力营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环境,为推进“五城共建”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