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区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作者:时间:2019-07-31点击:281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8年区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9730

  

区人大常委会:

我代表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就2018年区财政决算(草案)的预审情况报告如下:

723日,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雨花台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区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雨花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区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预审。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7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增长14%,增幅位列全市第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4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44.12亿元,支出合计119.69亿元,收支相抵后,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继续使用7.98亿元,结余资金16.45亿元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8年对20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资金12.2亿元,对其中191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期中跟踪,涉及资金9.80亿元,占跟踪项目数的85.3%和上报金额的80.3%,对4个财政投入超500万元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600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90.92亿元,支出合计72.44亿元。调出统筹的土地出让金9.11亿元后,收支相抵结转下年继续使用9.37亿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未安排的土地出让金、水环境提升专项资金和福彩公益金等。

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区级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内的区属国有企业暂未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均为0

区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2018年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区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区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决议,依法组织征收,统筹安排支出,完善预算管理,较好的完成了预算目标,各项财政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区人大财经委建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区财政局局长贾乐实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的报告》。

同时,区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2018年区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预算资金二次分配偏多、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部门预决算数据差异较大等问题。

区审计局在审计2018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中,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查出了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部分沉淀资金未及时盘活使用、预付工程款长期挂账等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了审计建议。建议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切实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在201912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针对2018年区财政决算中反映出的问题,区人大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不断提升预算编制水平。认真落实区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支出政策目标、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和绩效情况的反映,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准确性。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预决算草案的透明度,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二是严格规范预算执行行为。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行为,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力。要改进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财力增长与经费保障和人员待遇同步增加的机制,使财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公平、合理。

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认真落实层级配套、功能协调、覆盖到位的要求,建立和实施注重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预算管理新机制,夯实主体责任,开展全过程监督,推动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公共财政资源高效配置、绩效管理质量不断提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