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检察院: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晓帆所作的关于公益诉讼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
会议认为,自2015年公益诉讼制度在江苏试点以来,区检察院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及国有财产保护等公益领域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完善机制建设,优化工作方式,重点突出,成效显著,为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就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党中央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职能定位,服务中心大局,紧扣全区“五城共建”发展目标定位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守护好青山绿水和“舌尖上的安全”。
2.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扩大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影响力,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合调查、联合办案等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努力提高监督质量和监督效果。要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全社会知晓、支持、参与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
4.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不断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加强对检察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检察人员的知识储备和办案水平,要注重探索科技手段助力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高办案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检察院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