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区全面推进公共法律
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区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在肯定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的同时,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提高工作实效;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三是加大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组织人员专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和讨论,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针对建议,制定措施如下:
一、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增强教育实效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服务站、人民调解组织等基层普法阵地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各街道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是根据不同对象的文化水平、接受心理、思维习惯等,以“12.4”宪法宣传月、“法律七进”、“18”广场、农民工学法周等活动为载体,对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公职人员、信访人员等不同人群开展个性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法律素养,使不同人群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全面增强,切实把难点、热点问题引导到依法解决的轨道上来。
三是围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法治宣传月”等相关活动主题,组织辖区内各社区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吸引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同时,积极开拓新媒体,充分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南京雨花司法行政在线”官方微博、“平安法治微雨花”微信公众号、“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等,定期推送普法内容贴近群众开展宣传,将法治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层面、各领域,进一步增进公共法律服务在群众中的知晓率,让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
二、推进法律服务发展,均衡配置资源
一是优化实体平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2015年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将安德门大街6-1号约500平米区域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着眼于实战化运行。近年来,我区在实体平台建设中采用的省标“3+x”①模式,依托平台整合律师、公证员、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力量集约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文书代拟等法律服务,将这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免费提供给群众。目前,在全区6个街道、1个开发区、1个新城管委会设立街道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区59个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司法行政服务站、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4天组织律师进站值班,实现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二是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设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推动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明确特定案件当事人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和范围。逐步完善公证机构、司法救助依法减免相关费用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公证等工作的衔接。结合脱贫攻坚战,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进各街道和社区的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建设,在全市最大安置保障房岱善新城专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把服务倾斜保障房等特殊区域。
三、不断创新融合发展,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智慧法律服务”。为了适应大数据和“互联网+”发展趋势,逐步完善与社会公众互动的功能,建立了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新平台。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和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指引服务,开通了公证处、人民调解和岱善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雨花台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可以24小时接收群众咨询,工作时间有公证员人工服务,其他时间有机器人客服提供服务。针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及时更新公共法律服务菜单。如:服务时间上分为8小时以内和8小时以外,模式上兼顾见面与不见面,交流渠道兼顾电话沟通与网络联系等,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天候、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发挥区公共法律中心的资源优势,共享市区两级建立的专家咨询库和实时值班工作人员,及时处置和解答一些疑难问题,重点突破法律援助创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与预警等。
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法援基层站点建设,不断完善区公检法、看守所、劳动部门、街道、社区各法援站点,对岱山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提档升级,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74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雨花台区关于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方案》及《雨花台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建立运行了58个 “法律顾问之家群”和社区“法润民生群”,社区微信群共接受咨询解答1200多次。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窗口规范管理,成立首批律师调解工作室,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三是引进考核办法,对一些优秀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对一些服务水平差的,及时淘汰,司法局和街道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四、近期主要工作设想
《意见》明确指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我区的公共法律建设体系已基本形成,但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单位领导重视与否,经费保障是否到位等因素都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近期,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宣传。我区作为新城区,流动人口多、外地人口多、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口多,他们法律观念、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平时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根本不关注,一遇到事就想到拉关系、找门子,对政府提供在家门口的公共服务不知晓。我们将结合“七五”普法多元化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利用综合治理网格化手段,有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同时,也加强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性质的宣传,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
二是进一步规范基层阵地建设增强群众的首选率。规范街道层面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和社区层面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司法行政服务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与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相关功能进行联动整合,突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特征。让老百姓遇到矛盾纠纷时,首先选择法律途径,选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方式,而不是找人找关系,更不是通过违法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三是进一步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考核评价工作。做到随时评价,随单评价,服务一次、办事一次,就接受服务对象评价一次,强化服务监督。通过老百姓接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对公共法律服务的信任,从而树立起公共法律服务的品牌、口碑,让老百姓遇事想得起、用得到、信得过,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0日
① 3+x”模式,即“3”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在公共法律服务中起主导作用;“x”为拓展职能,根据需要和条件引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专业调解、司法考试、安置帮教、监所远程视频探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