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代表网议情况的说明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9月24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将此项议题的代表网议情况报告如下:
截止目前,共收到审议发言108条,参与网议代表共89名,代表参与率50%。
主要建议为: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针对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政府要发挥好科普公共产品领导者、提供者、领跑者的作用。一要提高对科普工作的重视程度。深刻理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讲话精神,以此引领我区科普工作和法规实施工作。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和担当,持续扎实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厚植城市创新沃土。二要充分发挥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由区政府牵头定期召开,听取科普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决定我区科普工作的重大事项,强化组织协调,不断夯实科普工作整体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三要坚持规划引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四要完善考核机制,将科普工作列入科技进步和文化建设的考核内容,探索将科普工作纳入区对部门和街道绩效考核。五要加大科普经费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稳定增长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加大对科技重大活动以及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的经费投入,努力缩小与先进城区的投入差距;通过编制专项资金预算,确定资金牵头管理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将目标任务和资金细化分解、绩效考评,确保科普资金聚焦重点、避免重复和浪费。
(二)充分发挥我区科普场馆和科技阵地作用。
科普场馆不仅承担着科普教育、研究、服务等重要功能,也是城市发展科普事业的鲜明标志。雨花是南京科技核心城区之一,拥有独特的天文科技禀赋和比较优势,理应加以充分挖掘和发挥。市区联合科普场馆达40000多平米,其中市科技馆占地30万平米,主体场馆30000平米。要充分借用南京市科技馆和我区科技企业资源,打造产业科普教育基地、科学运动馆、电子科普志愿场所,智慧健身馆等科普基地,增加VR市民开放平台。要高标准推进已建成科普场馆和设施的维护更新工作,增强设施的先进性、互动性、吸引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积极争取更高水平的全国性科普赛事活动在我区举办,打造更多在国内国际富有影响力的科普活动品牌。
(三)加强基层科普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科普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进一步健全基层科普工作组织建设,推动街道、社区、企业建立科协组织,配备必要的专门工作人员。要强化科普人才培养储备,为科技工作者办实事,完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普基地、企业开展科普工作的激励措施,探索将科普成果作为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将优秀科普作品、科普产品列入南京科技进步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范围。充分发挥各级科普专业协会和科普志愿组织的作用,鼓励和支持退休教师、医生、科技工作者以及高校相关专业的青年志愿者担任科普讲解员,多措并举培育和壮大适应创新名城建设需要的科普人才队伍。
(四)与时俱进强化科普教育提高科普实效。
在普及科学知识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推广科学技术应用。更加重视提升青少年的科技素养,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教育活动,推动出台区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项。打造科技惠民工程,建立科技与科普服务平台,广泛开展科普惠农、科普惠民活动。进一步彰显科普工作服务于创新名城建设的效能,使长期性、常规性、品牌性的科普活动与创新名城建设结合得更加紧密,促进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融合发展,夯实创新名城建设基础。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