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的综合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贾乐实
2019年9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纳入全区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国
有企业共28家,其中:国有独资公司23家,其他有限责任公司5家,无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1. 资产及负债指标方面。2018年,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658.37亿元,较上年增加133.76亿元,增长25.5%。资产总额增加较多的企业为南京国开雨花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企业资产总额增加37.22亿元,增长33.04%,原因是该公司2018年收到土地出让金返还款使得“货币资金”增加较多,同时2018年大量投入带来“存货”较大变化。全区国有企业负债总额491.49亿元,较上年增加107.86亿元,增长28.12%。其中,负债总额增加较多的企业也是南京国开雨花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负债总额增加30.26亿元,增长32.80%。全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74.65%。
2. 运营指标方面。全区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84亿元,较上年减少7.38亿元,减幅55.84%。其中,营业收入减少较多的企业为南京铁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房屋销售收入减少,导致企业营业收入减少3.92亿元,减幅99.38%。全区国有企业亏损3.45亿元,较上年盈利0.46亿元减少3.91亿元,减幅842.92%。其中,利润总额减少较多的企业为南京雨花国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利润总额减少1.51亿元,减幅102.42%。
3. 公司治理方面。共向3家企业委派外部董事,2018年监管企业召开董事会45次;2018年年末,高管人数28人,年度平均薪酬21.3万元。
4. 监管企业投资及重点项目投资情况。监管企业2018年度计划投资额155.78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155.51亿元。承担的市区重点项目5个,重点项目2018年计划投资额59.1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7.37亿元,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12.5%。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为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和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政府储备土地、受托代理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
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2018年末,全区共128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88.93亿元,负债总额66.87亿元,净资产22.06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73.30亿元,占82.4%;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5.63亿元,占17.6%。
2. 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情况。据统计,2018年末,全区共有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1674.33亿元,主要包括:政府储备土地1673.51亿元,受托代理资产0.07亿元,公共基础设施0.72亿元,政府储备物资0.03亿元。另有文物文化资产61处。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 国有土地资源情况。
根据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初步数据(上报自然资源部,待批),2018年末,全区土地总面积198658.05亩。按土地性质划分,国有土地124797.45亩(占比62.82%)、集体土地73860.6亩(占比37.18%)。按土地用途划分,全区农用地52618.65亩(占比26.49%);建设用地130562.7亩(占比65.72%);未利用地15476.7亩(占比7.79%)。
全区国有土地面积中,耕地403.95亩,园地1340.4亩,林地3726.6亩,草地84.75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5752.45亩,交通运输用地17121.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202.25亩,其它土地165.15亩。
全区目前主要矿产为铁矿,2018年度开采矿石量391万吨。
2. 水资源情况。
2018年末全区水资源量为0.55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0.444亿m3(含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0.009亿m3),折合年径流深335.3mm,与2017年地表水资源量0.616亿m3相比少27.98%;地下水资源量0.122亿m3(含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0.009亿m3),与2017年地下水资源量0.118亿m3相比增加3.19%。
2018年全区平均降水量1167.1mm,折合降水总量1.55亿m3,比多年平均降水量1116mm多4.58%,属丰水年份,比2017年面平均降水量1267.1少7.89%。全年我区实际用水总量1.36亿m3,其中工业用水0.91亿m3,城镇公共用水0.0893亿m3,居民生活用水0.3052亿m3,生态环境用水0.0545亿m3。
3. 森林及湿地资源情况。
2018年全区完成成片造林200亩,四旁植树3万株,林木覆盖率达30.15%。
全区湿地面积达991.97公顷,其中河流湿地939.78公顷,人工湿地52.19公顷。我区除板桥河外,其余湿地均在南京市市级重要湿地名录内。我区自然湿地保护率为79.53%。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 以整合国资平台为契机,构建新的国资管理格局。
2013年,完成南京市雨花台区国有资产经营中心改制,更名为南京雨花国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投公司”),通过控股区内主要企业,归并报表,实现资产总额和净资产规模的大幅提升,在此基础上取得2A评级,拓宽了融资渠道,提升了融资能级。2019年8月底,在各子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区国投公司顺利提级,信用等级提升为2A+,将有力地降低区国投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成本。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以实体化运作为目标,按照“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市场化运作”的要求,依法依规制定新的公司章程,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强化国有资本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二是进一步推进平台整合。采取增加区国投公司作为控股股东的方式,提升铁心桥街道、雨花街道下属平台公司的经营层级,助推公司的项目拓展和融资需求;收购国开雨花公司“明股实债”部分股权,做实公司注册资本规模;提高对雨建发公司的控股比例,强化母子公司的关联度,为雨建发公司运作重大项目提供多渠道的融资保障。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各街道(园区)要加大所属平台公司的整合力度,关停或者合并长期不运作、主业不突出、规模较小的平台公司,组建具有实际运作能力、逐步形成资产覆盖贷款、良性循环的实体平台。
2. 以创新融资机制为切入点,解决区内企业资金需求。
区国投公司努力探索直接融资方式,陆续申请中票、短融、PPN、非公开公司债、小公募等债项,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支出。2015-2018年先后获准发行中票18亿元,非公开公司债券10亿元,永续债22亿元(实际发行7亿元)。已发行的中票、非公开公司债和永续债累计为我区节约融资成本约1.5亿元。
已发行的债券中,18亿元中票主要用于支持软件谷发展公司Q1-Q4项目以及人才公寓项目建设;10亿元非公开公司债券主要用于支持软件谷睿谷城中村公司和板桥新城投资管理公司用于片区内土地开发和整理;7亿元永续债主要用于增资国开雨花公司,进一步扩大企业资本金规模。
3. 以抓制度强监管为主线,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一是建立区管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分析区管企业综合业绩,积极探索建立区管企业负责人责任担当、风险担当与个人待遇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出台了《深化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推进区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
二是积极推进驻区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出台《雨花台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成立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项工作小组,积极推进驻区国有企业物业分离移交工作。截止2018年12月底,7个街道驻地央企、省企、市企职工家属区物业移交协议全部签订并完成实质性移交工作,涉及居民共19659户,房产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完成梅钢公司道路、广场、公园等共45项市政设施的接收工作;完成板桥街道绿洲社区职能划转;完成梅钢、玻纤院和中船绿洲三家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的改革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区属企业公车改革。出台《雨花台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雨花台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取消16辆公务用车,节支额142.66万元,节支率为6.43%。
4.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统筹兼顾社会民生和经济效益。
一是坚持服务为本,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来,我们积极与市房改办、市不动产局及区住建部门协调,采取多种办法解决了近500套大开发、江东、房产开发等原区属开发公司改制遗留的各类拆迁安置或销售房屋的房改办证问题,解决了一批老百姓的实际困难,避免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坚持效益为先,多措并举增加有效资产。加大改制企业剥离资产的清理力度,有效盘活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年来,陆续办理了康盛花园苏果超市、康盛花园幼儿园、区体育中心、普德村热处理厂、龙泉宾馆等共计40000余平方米的产权证书。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 以信息化平台,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纳入网络监管系统。
一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设置资产购置、验收、登记、处置、调拨等系统流程,形成资产入口到出口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建立资产入库单管理机制,前置资产卡片登记环节,系统优化和人员培训双管齐下,确保账、卡、物三者一致,做到家底清楚。二是建立资产配置审核系统。在系统中内置资产的价格、数量和使用年限等标准,结合单位人员、机构、办公场所等基础信息,核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资产配置计划,促使预算单位从严控制资产数量和经费,实现资产配置和预算资金的双重管理。2017年上线以来,削减部门超标准资产购置预算均逾百万元。三是开发区经营性资产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对全区经营性资产、合同、收益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动态的审核和跟踪录入。
2. 以制度化管理,使资产管理更加公开透明。
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制定并规范资产配置标准及使用年限,完善资产预算管理和配置流程,紧密结合政府采购,从严执行配置标准,杜绝无预算、超标准或重复购置。二是规范资产出租出借管理。2014年,出台《雨花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立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申报审批流程,明确资产出租最高年限,强化资产收入上缴制度,同时,对各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登记。2018年,为针对性解决办法执行以来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并出台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制度,明确规定每笔出租事项都要严把招租方案关、严把承租人审核关、严把公开招租关、严把闲置报备关,使每一出租事项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3. 以改革的办法,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监管。
一是进一步理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行“财政局(国资办)-主管单位、街道(园区)-资产使用部门”三级监管体制,区财政局(国资办)代表区政府行使对全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制定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其中,对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社团组织的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租赁等行为实行审批制;对软件谷管委会、各街道(园区)的资产管理行为实行备案制。各主管部门、街道(园区)履行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资产使用部门对国有资产负责日常管理责任,保证资产安全完整。二是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运营的监管模式。经过梳理,将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社团组织等占有的49处经营性资产共99份合同分三批纳入区集中管理范围,由区财政局(国资办)授权区国投公司统一管理。区国投公司与行政事业单位逐笔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租金收入由财政统筹管理使用。
4. 以效益为目的,把资产的保值增值放在首位。
一是建立公开招租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除特殊情况外,由出租单位直接或委托有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所有经营性资产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确保出租过程的公开透明。二是设定租赁底价。所有资产出租前要以同期、同类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询价、评估等多种方式,综合考虑房产性质、用途和市场供求等因素确定租赁底价。三是妥处历史遗留合同。对租金过低的超长期合同或被非法占用的资产,采取法律的手段,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稳妥的予以清理和解决,确保取得实效。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是组织编制各相关规划。编制完成了《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量“上限”为145300万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下限”分别为9881亩、681亩;编制并形成《雨花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初步方案。二是积极探索“三线”划定。目前,全区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81亩;积极推进南京南郊省级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工作,对雨花台砂砾石层保护区等5个国家级、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进行校核;完成雨花台区2035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研究工作,并将研究成果与在编《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接。三是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工作。我区作为全市“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编制工作试点单位,现已完成相关成果,并将成果提交市多规办。四是加强空间引导统筹。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规范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用途管制,促进有效利用。全区2020年剩余规划空间13956亩,今年安排绿洲保障房等重大项目规划空间4700亩。
2. 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空气质量较去年有所提升。全年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55天,优良率为71.6 %,较2017年同期上升1.7个百分点,优于全市平均水平;PM2.5均值为41.6 ug/m3,较2017年同期上升1.7%,全市排名第四,主城排名第二。二是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国考节制闸、九乡河口、小河口上游、七桥瓮和省考秦淮新河铁心桥、南京长江大桥、八卦洲洲尾断面均达标。圆满完成316个片区雨污分流新建和13条河道水环境整治提升任务。三是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功能区噪声达标率100%,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8.7dB,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4.9分贝,分别达到声功能区标准。四是努力提高湿地保护率。根据市委落实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考核工作调度会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的湿地保护率,正在着手编制板桥河、秦淮新河等重点流域的湿地保护小区方案,明确范围、面积及管理主体,方案经专家评审后,将由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五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任务。完成45家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础资料收集和风险筛查工作;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和全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整治码头堆场56家次、危险废物产废企业225个(包含汽车4S店和小作坊),清理一般固体废物堆存场所2处2万余吨、建筑垃圾堆存场所3处7吨。
3. 推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要求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政府领导考核内容,提请区政府与街道(园区)、街道(园区)与村(社区)签订耕地与基本农田目标责任书,建立区、街、村三级耕地保护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并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周边建立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系统。根据《市政府关于继续做好全市耕地保护补贴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做好耕地补贴发放工作。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持续深化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优化土地有效供给,做好存量和闲置土地清理及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制定我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编制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17-2020年度专项规划》和2018年度实施计划,系统提升集约集约用地水平,推动树立“以亩产论英雄”的用地导向。三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2018年,我区围绕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目标,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中心,以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以河长制管理和水环境提升为抓手,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管控要求,不断提升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质量。配合完成市级的长江、秦淮新河等56条河道“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南京市雨花台区水环境综合规划》,出台《关于加强全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制度,促进了水资源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4. 推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建立区、街、村三级耕地保护网格,2018年我区基本农田目标保有量681亩,实际保有量681亩,耕地目标保有量9880.5亩,实际保有18898.05亩,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二是坚决落实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度要求。按照省工业用水定额、城市生活用水与公共用水定额规定,对新建项目用水定额严格要求;配合市级部门做好辖区内供用水户和自备水源用户的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编制和发布实施《南京市雨花台区节水规划》,推进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工作。三是严格资源执法监察。完善林地管理、巡查制度,要求街道(园区)每月上报《林地征占用调查表》,并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区的非法征占用林地、滥伐、盗伐、非法收购、无证运输木材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巡查机制,违法用地联合执法体系效果明显,全区违法用地现象逐年减少,连续多年实现“零问责、零约谈”目标。四是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一方面强化土地资源配置。聚焦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等产业发展,将重大项目保供作为重中之重,优先予以落实,2018年全区32个市重大项目用地得到保障;严格项目用地预审,对项目投资规模、产业类型和供地政策等方面进行严格核查,从源头上防止浪费土地。另一方面持续加大对存量和闲置资源的盘活力度,并通过对项目、产业的提档升级,不断提升土地的综合价值。2018年完成产业用地和划拨供地共8宗,面积320.7亩;清理批而未供土地861亩,清理闲置土地3宗;35个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总面积5595亩)均得到有序推进。根据省厅相关数据测算,2018年全区建设用地地均GDP、建设用地地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存量土地供应比率分别为45.5万元/亩、95.0194万元/公顷、73%,各项指标均位列省内区县前列,我区再次被省厅评为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五是加强资源调查登记。持续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已完成全区2606户的测绘和权籍调查,共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137本。全面启动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已提请区政府成立“三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相关通知,并组织专业测绘队伍开展数据收集。
三、国有资产管理面临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指导监督下,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 企业整体效益亟需提高。目前我区28家监管企业大多数为融资平台公司,主要负责各片区内的重大项目建设任务,承担着大量存量贷款本息支出责任,收入来源主要是土地出让金返还款,企业自身有盈利的经营性项目较少,市场竞争力较弱。
2. 少数平台公司债务风险亟需防范。有少数平台公司缺乏经营性项目和稳定现金流的经营平台,自身化债能力较弱,导致企业负债率较高,资金链安全存在隐患,债务风险亟需防范。
3. 企业管理体制亟待理顺。企业职业经理人建设滞后,内部人事管理、劳动用工、收入分配等未能真正引入激励竞争机制;企业管理方式留有乡镇企业管理痕迹,未能注入现代企业的元素。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 资产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部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重业务,轻资产管理。如:资产管理人员大多兼职且变动频繁,缺乏财务管理知识和能力;单位人员普遍认为资产管理是办公室或者财务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资产超标购置、重复购置的现象时有发生;信息化系统利用不充分,资产租赁信息未按国资监管要求及时准确的录入系统;监管不力,导致有些经营性资产被强占,后续清理难度较大。
2. 公共基础设施家底不够清晰。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分工不清,登记主体难以确认。由于种类繁杂,部分建设事项年代久远,多次维修翻新,信息保留不完整,准确反应其价值难度较大,导致家底不清。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1. 资源保护面临较大压力。一方面,后备资源匮乏,全区可绿化、可复垦空间逐年减少,造林空间拓展困难,耕地占补平衡缺口需异地调剂解决。另一方面,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全区建设用地刚性需求较大,资源保护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增加。
2. 环境质量存在提升空间。“十三五”以来,全区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均有较大改善,但PM2.5超标问题尚未有效解决,臭氧污染仍趋多发,水环境质量达标尚不稳定,存在部分市考断面不达标、部分河道水质波动不稳定不达标现象,环境保护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上述问题,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精神,服务雨花高质量发展,加强区街联动,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工作机制和报告制度,推动资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1. 坚持资产整合与合规融资两手抓。积极推进平台公司资产整合。全区各平台公司要全面梳理有效资产和无效资产,加大有效资产整合力度,探索无效资产合法化路径,为资产证券化夯实基础。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引导平台公司向市场化方向转变,打造自身盈利自我平衡的造血功能,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做大做强区属国有企业。
强化风险预警规范融资行为。严控平台公司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健全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举债行为,科学制定资金平衡方案,强化风险预警,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督促相关平台公司合规使用政府债券资金,指导平台公司认真梳理项目类型,规范融资行为。
2. 坚持区级平台与下属平台双提升。在国投公司市场评级提升到2A+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公司负债率,为谷发展公司、雨经发公司的评级、发债留有空间;提高国投公司担保的含金量,为雨建发潘窑项目以及其他子公司资金需求做好额度储备,通过直接融资渠道储备授信资金。
3. 坚持企业化管理与现代企业制度双建立。科学制定绩效评价和业绩考核制度,促进各平台公司严格履行企业管理职责,实行管理依制度、用人靠竞聘、薪酬凭业绩的激励竞争机制,打破“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选择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和试点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真正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明确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1. 加大落实经营性资产统管力度。经营性资产集中统管制度的建立涉及部门、单位利益调整,且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我们将逐户走访对接,帮助移交单位和承租户解除思想顾虑,确保平稳移交,用三年的时间将全区机关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全部统收统管;通过研究集中统管配套制度,规范资产统收流程,逐户签订资产委托协议,明确移交双方职责边界,细化公开招租流程,加强租金收缴管理,研究升级系统功能,确保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收工作稳步推进。
2.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区经营性资产做到定期清理,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超期租赁、超低价租赁、未履行报批程序、非法占用等列出问题清单,限期督查和整改;与纪检、审计、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纳入日常审计、监察范围;强化资产收益监督,确保资产收益应缴尽缴,严肃查处以消费方式冲抵租金收入,“坐支资产出租收入”、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
3.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政策宣传、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抓业务与管资产并重的责任意识,明确内部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要加大培训宣传的力度,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有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1. 健全体制机制。准确把握自然资源管理本质和内涵,聚焦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资源资产合理有偿使用等任务,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2. 推进职能转换。紧扣自然资源管理新职责,扎实推动从分散到统一、从增量到存量、从资源到资产、从单一到复合、从审批到服务、管理手段从相对粗放向相对精细转变,切实履行我区的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站稳自然资源管理新定位,谋划自然资源管理新目标,
3. 提升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机构和人员融合,统筹谋划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定期学习交流制度,打造综合性、专业性很强的干部队伍体系,厘清职责边界,明确责任分工,抓实抓细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各项工作,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推动雨花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支撑和保障。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