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报告
区水务局局长 王瑞荣
2019年9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和要求,我把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本部门职责及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职责。2016年2月水务局成立后,划入原区水利局全部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建设局承担的城市供节水、生活污水处理行业(含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监管、城市水环境项目的建设管理等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占用挖掘城市河道审批,城市排水许可,河道引水系统的调度和管理,城区防汛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等职责。今年机构职能调整,水务局划出防汛等方面职能,但为确保防汛职能顺利过渡,今年由我局和应急管理局配合,共同履行好防办职能。根据最新“三定方案”(雨政办发﹝2019﹞94号),水务局共承担15项职能,内设6个行政职能科室,下属区水务总站、水政监察大队2个事业单位。
(二)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5月8日至22日、10月22日至11月2日,2019年5月10日至24日,国家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开展三轮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行动,两部全方位检查了2016~2017年完成整治的25条黑臭河道,督查期间共办结投诉件9件,均妥善办结答复。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已整治河道在台账资料、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等均未出现问题。
二、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
自2017年2月担任区水务局局长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关心下,我紧扣工作职责和全区水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加强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为重点,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河道整治、防汛防旱、雨污分流、水资源管理等水务工作,着力推动全区水环境提升再上新台阶。2017~2018年连续两年被市水务局、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
(一)聚焦水环境,多措并举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水环境提升工作成效明显。2016~2018年全区累计完成黑臭河道整治25条、河道水环境提升项目13条、小微黑臭水体整治6个。其中国考河道1条、省考河道1条、市考河道36条。围绕2019年底全域消除劣V类水体的工作目标,今年开展10条河道水环境整治工程,目前1条河道(柿子树沟)已经完工, 南河(2018年跨年度项目)已完成总进度的92%,其余8条河道均已进场施工。16个小微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目前均已进场施工,已完成总进度的10%。二是工农河补水口强化管理。为确保国考河道工农河治理后水质持续稳定,创新思路从城南污水处理厂向新板沟上游排口每日补水1.8万吨,有效保障了工农河与周边水系的水源补给。2018年工农河补水口作为南京市生态环境治理两个典型代表之一,列为全省沿江八市生态环境整治先进典型。2018年4月17日国家发改委胡祖才副主任,2018年6月8日水利部鄂竟平部长等率队视察调研了工农河补水口,对补水口的管理运行及尾水循环利用的效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三是雨污分流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全市雨污分流攻坚计划(2017~2019年),我区于2017年完成186个片区,2018年完成316个片区、90个回头看项目,两年共完成502个片区。2019年需要完成96个片区新建雨污分流任务,已全部完成立项;已进场施工81个,开工率84.4%,已完工47个,完工率达49%。同时为补齐我区秦淮新河以南地区污水管网建设短板,为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创造外部接管条件,今年提前启动了3个新建污水主通道管网工程,预计2020年底前全部完工。四是排水许可工作加快办理。2018年经普查全域已实施雨污分流地区排水户共计710户,截至2018年底已办理排水许可证578户,办证率达81.3%,超额完成了70%的目标任务。今年截至目前已办理排水许可证639户,办证率达90%,力争在今年年底前进一步提升,办证率达到95%
(二)聚焦水安全,“智慧水务”开启治水新模式。一是加强防汛责任落实。我率领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科学研判洪涝、干旱、台风灾害形势。每年汛前扎实开展汛前检查、完善修订防汛预案、强化防汛指挥体系建设,从组织上、队伍上、物资上、工程上做到超前精心安排。二是夯实汛期安全屏障。从2017年开始,顺利完成了板桥老街、西善桥老街、工农河等总计23项防洪消险与积淹点改造工程,这些项目建成及时发挥了效益,让我区摆脱了多年汛期受淹的局面,为防汛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三是创新应急管理模式。结合我区作为全市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的试点区这一契机,投入450万元完成了“智慧水务”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完成了水雨情遥测站点19个、积水监测站点20个、视频监视站点62个等。并对全区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故障站点及时予以维修,为汛期预警、预测与调度,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
(三)聚焦水生态,建管并重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按照“一河一长”“一片一长”的河长制管理原则,我区列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道共59条(段)。设区级(总)河长共计20名;街级(总)河长48名;社区级河长共计55名。完成了河长名单公示、公示牌同步更换、“南京河长APP”账号信息变更等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河长巡河效率,保障各级河长充分履行职能,按照市河长办要求,2018年实现各级河长巡河APP安装与使用全覆盖,今年截至目前,区、街、社区各级河长共计巡河6068次,线上线下及时协调解决问题100余件。二是顺利推进河湖“三乱”整治工作。2018年下达的省级领导担任河长的三乱违法行为整治23处(长江20处、秦淮新河3处),截止2018年底全部完成,实现了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目标。今年以来水务部门、农业部门与属地街道(园区)对长江三山矶段15处乱建拆除清场后,实施岸线复绿工作,完成绿化造林150亩,栽种苗木11000株。今年7月18日,我区长江、秦淮新河“三乱”整治工作已全部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三是健全河道管网长效管养机制。通过市场化招标以及以奖代补的方式,目前全区59条河道全部落实了长效管养责任,同时为进一步巩固水环境整治成效,拟定了《雨花台区河道养护考核办法》(试行),《雨花台区片区排水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经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今年8月初已由区政府正式印发,为全区水环境长治久清提供制度支持。
三、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一)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
水务工作的专业性较强,人大代表对水务工作的建议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提高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我始终把建议办理工作视为履职尽责的金玉良言,视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真知灼见。为切实提高建议办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将承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由我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科室专门抓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个建议妥善办理答复。2017年以来,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共23件,已按期全部办结,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自任职以来,我始终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涉及水务工作的问题认真研究、全面部署、狠抓落实。2018年6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关于《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下达了区人大第十八届常务委员会第6号审议意见书——《关于对区政府贯彻实施<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我带领相关科室对照审议意见开展自查整改,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农田水利执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以规划为纲,夯实水务发展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领,落实长效管养机制,不断提高水务局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意见建议全面落实。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在职能运转方面。经过两轮机构改革,新职能运转过程中,受到机构调整及职能整合的影响,仍有不顺畅的地方。一是我区城市水务设施管养相关职能划入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排水许可的行政审批及批后监管,但因水务部门无执法权,监管工作力度有限,被监管单位不重视整改,因此监管工作力度不大,执行效率不高;二是2010年以来实施的雨污分流项目都未验收,资料无法移交,带来管理和运行上的问题,如绕城污水主管网高水位运行,给我区“国考”农花河水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南站在农花河设立的几个应急排放口,长期向农花河排放污水,严重影响农花河水质;岱山保障房片区管网错接、混接严重,经常有污水漫溢。近年来收到的网络问政、区政府督办件、12345投诉工单,60%都是因相关工程未验收移交导致。
2. 河长制人员队伍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区、街级河长办存在有专职机构、无专属人员编制的现象,人员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街级河长办人员身兼几职现象普遍存在,水务专业人员相对匮乏,工作水平、工作能力也参差不齐。面对河长制高标准、严要求,“白加黑”“5+2”常态化,日常工作压力较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将继续带领水务局全体人员,提高政治站位,紧扣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树立鞭向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定决心打好水环境整治攻坚战。
(一)加快推进水务工程进度。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等,进一步明确各水务项目时间节点,加速推进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提高工作标准,保证工程实施进度。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要求,规范基建程序、严密组织实施,狠抓关键环节,重点抓好项目可研、初设及施工招标等工作,力争早开工,并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明确安全生产各级责任人,把责任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每个分部工程,每个环节,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专人值班制度;全力抓好工程资金科学安排、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严格按照精细化建设管理的各项要求,采用封闭围挡,对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进行必要的美化,确保把所有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安全放心工程。
(三)健全河道管网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强化河道管养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构建全覆盖、多层次、无盲区的河道管养责任体系。目前已出台《雨花台区河道养护考核办法》(试行),《雨花台区片区排水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常态化的落实河道及管网的管养工作,确保水环境长治久清,进一步巩固“两部”黑臭水体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成果。
最后,衷心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人大代表对区水务局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
附件:区水务局主要职责
附件:
区水务局主要职能
区水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行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水务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拟订全区水务发展战略和政策、水务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区域主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及节水、排水、防洪、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落实市水资源保护、供水、污水处理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水资源、防洪等水务论证工作。
(三)负责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拟订全区中长期水量供求计划和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管理。负责水域的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的核定工作,提出限制排污的总量建议。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实施河湖引调水工作。指导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落实节水用水政策,负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全区供水行业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服务指标和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五)负责全区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排水、污水处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情况。负责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工作。负责区管河道涉水项目方案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指导并监督排水许可工作。
(六)负责全区水环境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河湖水环境治理建设。负责水环境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区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各街道(园区)之间以及相邻地区间的水事纠纷;依法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水事案件。
(八)负责水务设施的管理与保护,组织编制水务工程设施运行调度规程,负责河道、水库、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务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与保护。
(九)负责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农村水务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区级立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和协调城乡建设中涉及水务设施的配套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水务科技信息工作。组织水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与应用。负责全区水务信息化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全区水务年度建设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本级水务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水务工程防汛消险、积淹水点整治等。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务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