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陶红院长所作的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工作向我院提出了《审议意见书》。我院对会议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院长陶红专门就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现就我院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净化民间借贷市场环境
全院深刻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规范借贷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的重要意义,着力从立案、判后释明、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途径宣传民间借贷方面的法律规定,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对“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甄别和防范意识。一是建立民间借贷案件预警和风险提示机制。在院立案大厅设立禁止“套路贷”虚假诉讼的告示,通过显示屏、诉讼告知书、平台短信等方式明确告知参与“套路贷”虚假诉讼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震慑“套路贷”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诚信诉讼。二是开展“法官教你防范借贷风险社区行”活动。自2019年5月以来,组织全院审理过民间借贷案件的5名法官,先后深入邓府山、翠岛花城、板桥新城等社区开办讲座近10场,向近1000人次的群众宣传民间借贷法律规定,提升群众识别“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意识。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宣传活动。2019年以来,院宣传部门重点关注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宣传工作,着重通过庭审直播、法庭传真、院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方法宣传民间借贷案件,先后就我院审理的“套路贷”案件、民间借贷诉讼中当事人虚假陈述等6个案例进行重点宣传,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后期就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每年将至少集中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
二、强化司法队伍建设,提升民间借贷案件审执效能
全院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着力强化司法队伍建设,不断配强配齐民间借贷案件审执力量。一是进一步优化职能设置。全院以机构改革和案件繁简分流为抓手,进一步对民间借贷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将大量案件划归速裁庭审理,加快推进案件当事人维护债权的流转速度。执行局针对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实行团队化管理,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和财产处置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案件事实审查。全院在民间借贷案件审查甄别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将关联案件检索和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询问规定为强制性程序步骤,严查民间借贷案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有疑点的借贷案件依法加强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强化对借贷主体、借贷合意、款项交付、借贷利息等的实质性审查,防止不法分子通过制造资金流水和资金闭环攫取非法利益。三是依法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院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高度,严格贯彻省、市法院《关于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自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审结和执结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回头看”排查活动,确保“套路贷”虚假诉讼彻底遏制、工作短板全面补齐、民间借贷乱象应治尽治。目前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纠正“套路贷”案件3件,虚假诉讼案件3件。
三、延伸职能作用,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合力
全院始终坚持从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大局的角度出发,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的职能担当,深化与上级法院及区各部门的职能联动,着力形成工作合力。一是配合推进“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平台”建设。及时向上级法院提供有关民间借贷诉讼、裁判、执行信息,先后向上级法院报送疑似“套路贷”和职业放贷人名录25人次,积极做好涉名录内人员立案、审理案件的检索工作。二是加大对“套路贷”刑事案件打击力度。积极加强与区公安局、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共同会商协调“套路贷”案件3件,进一步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建立移送情况反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三是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结合我院办理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向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司法建议1件。今后要进一步强化与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等单位的沟通联系,依法促进非法金融活动治理体系的健全完善。同时要加强与仲裁、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非诉纠纷解决机构的信息沟通和业务指导,防止“套路贷”犯罪行为通过非诉纠纷解决渠道“遁形隐身”。
加强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推进非法金融活动整治活动,是对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智慧的考验。我院将以贯彻落实好区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工作,紧扣区委“五城共建”要求,为推动雨花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