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人大第十八届常委会第10号审议意见书《关于对区政府贯彻实施〈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抓好《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宣传,强化水环境保护意识
通过进社区、入企业等现场方式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形式进行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水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活动,对污染和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一是设立宣传标志,规范宣传。规范设立河长公示牌86张,开通微信公众号,设立和明确监督举报电话,悬挂江豚保护宣传横幅,张贴宣传通告,设立3座固定宣传牌。
二是利用执法力量,一线宣传。将《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列入普法学习计划,采取一线执法人员及协管员立体交叉的宣传方式向市民加强对涉及水环境保护相关条例的宣传。
三是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实施以来,通过社会媒体、政府网站、自媒体“双微”发布各类普法、科普信息60余篇,组织广场宣传活动5次,编印各类宣传册、宣传品3000余份,组织培训讲座6场,组织学法普法考试2次。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水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珍惜水资源、爱护水环境、遵守水法规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联合执法,维护全区水环境秩序
各相关部门及街道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查处污水排放、违法违规排水行为。
一是加强水环境执法检查、巡查。定期对工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排水户进行巡查、检测,发现违规排污、排水行为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直到整改到位;加大我区主要河道及支流沿线巡查,未发现有畜禽养殖情况。
二是严惩违法排污、违规排水行为。《条例》修订实施以来,共对17件涉水案件实施行政处罚,总处罚额19.26615万元,并通过信用平台进行信用惩戒和公示公开;共出动河道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共计981次,现场制止涉河违法违规行为8次;立案查处违规排水案件7起、罚款9万元;累计巡查临排工地近300余次,抽检排水户水质120户,向水质超标的19户排水户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并指导排水户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三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务局等部门对在建工地临时排水进行专项整治,联合查处违规排水行为,着力打造良好的水环境。区交通局联合板桥街道、开发区对凤翔、古雄、弘阳、华润、大胜关码头的长江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存在问题,要求各港口码头立即进行整改,目前上述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完善制度建设,有效推进水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条例》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促使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水环境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完善机制架构,加强组织保障。按照“一河一长”“一片一长”的河长制管理原则,我区列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道共59条(段)。设区级(总)河长共计20名,街级(总)河长48名,社区级河长共计55名。结合《条例》发挥各级河长职能,不断完善巡河、管护体制。
二是明确年度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区委、区政府与各街道(园区)签订《2019年雨花台区河(湖)长制工作目标责任书》《2019年雨花台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项水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和任务。
三是完善管养机制,出台管护办法。为落实全区河道、管网管养责任,巩固整治成效,制定了《雨花台区河道养护考核办法》(试行)、《雨花台区片区排水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并于8月份由区政府正式下发,为全面加强管网、河道管理与保护,长效发挥水务工程设施功能和效益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四是加快治理建设,全力改善水环境。为确保2019年底全域消除劣V类水体,我区水环境提升工作围绕10条河道水环境整治、16个小微黑臭水体整治、1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截至目前,10条河道水环境提升项目1条已完工,其余9条已全部开工,其中南河(2018年跨年度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3%。16个小微水体整治工程已进场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10%。南站片区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预计9月底具备通水调试条件。2019年我区96个片区雨污分流建设工程,开工率93.8%,完工率达53.1%。为补齐我区秦淮新河以南地区污水管网建设短板,为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创造外部接管条件,提前启动了3个新建污水主通道管网工程,加快施工进程。
五是严管工业废水排放、强化水环境监测。按照南京市统一部署,推进不达标企业环境问题整治和企业清洁生产评估工作。每月对全区5条市考河道、59条街道级河道、6个湖泊(水库)共70个水体、96个断面及秦淮新河沿线6个泵站水质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通报相关部门和街道。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河长制”等重点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强化河道管养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着力构建全覆盖、多层次、无盲区的河道管养责任体系,提升全区综合水环境。同时,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紧扣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健全系统治水体系,完善法律责任制度,全力提升雨花台区生态环境质量。
南京市雨花台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