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纪要

作者:时间:2020-08-06点击:915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纪要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730日在区级机关九楼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副主任张虎、顾晓春、汪丹彦,委员王强、王纯阳、邓宁城、刘军、许玲、杨荣海、肖彬、吴昌发、张伟、张勇、陈苏宁、陈海松、欧保华、周巧俊、钟宁、俞蓉、郭伟、陶文、黄伟国、龚红旗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凌向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卞艳艳,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水金、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金晖、区法院副院长祝怡,区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各专委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街道(园区)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虎主持。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凌向前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雨花台区人民政府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四新行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考核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前,一般公共收入实现了双过半,四次人代会确定的指标、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重点项目统筹推进、进展顺利。会议指出,当前面临的国际环境日益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六稳”“六保任务非常艰巨,个别指标、人代会项目、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尚未达序。下半年的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以及防汛、创文、安全生产等工作头绪多,各项任务进入冲刺期,希望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当前形势,迎难而上、真抓实干,打赢收官战,确保双胜利。同时要紧盯考核指标,吃透省市考核细则,努力固强补弱,全力争先进位,确保完成四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会议书面审议了区发改委主任朱天燕受区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雨花台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区政府上半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会议书面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贾乐实受区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雨花台区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区政府上半年在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尹湘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雨花台区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区政府2019年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维护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贾乐实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吴昌发所作的审查结果报告,作出《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雨花台区2019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贾乐实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20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和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吴昌发所作的审查结果报告。作出《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雨花台区2020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程康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七五普法工作的成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卫健委主任褚堂琴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效,对《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表示满意,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决定,针对以上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八项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形成审议意见书,分别交由相关单位研究处理。

九、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古雄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十、会议表决通过了《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的若干规定》《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实施办法(修订稿)》。

十一、会议表决通过了各项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夏红忠同志为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古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陈昊阳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徐闽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刘芳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郭莉莉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铁心桥人民法庭庭长兼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尚小强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板桥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铁心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邓亮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米玲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任命薛娟娟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罗贵明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薛鹏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板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陈丛蓉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决定免去顾晓宁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表决通过了《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古雄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的名单》,决定李华东、王瑞军、谢以洪、蒋丽媛等4名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古雄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十二、会议组织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十三、会议结束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发表讲话,结合会议各项议题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抓住关键,全力以赴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要以区委十一届十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准确把握当前形势,迎难而上、真抓实干,打赢收官战,确保双胜利。同时要紧盯考核指标,全力争先进位,确保完成四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下半年,区人大常委会一要服务大局,认真贯彻区委全会精神;二要建言献策,积极支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三要加强监督,聚力推动政府工作落实;四要为民履职,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充分发挥代表和群众的纽带作用,抓好“双环联动”,强化“两个联系”。

二是突出重点,积极助力法治雨花建设。要继续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大力推动《民法典》的学习运用,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的遵守执行。区人大常委会要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加强立法征询工作,向上级人大提出优质立法建议。

三是立足本职,充分展现人大工作担当。街道(园区)人大工委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区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四个一”纪念活动,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认真学习和运用本次会议通过的区人大常委会三项工作制度,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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