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作者:时间:2020-12-05点击:517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1125日在区级机关九楼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副主任张虎、顾晓春、汪丹彦,委员王强、王伟忠、王纯阳、邓宁城、朱向东、刘军、许玲、肖彬、吴昌发、张伟、陈苏宁、周巧俊、俞蓉、陶文、黄伟国、龚红旗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凌向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卞艳艳,区法院院长陶红、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水金,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金晖,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市监局、区交警八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各专委、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街道(园区)人大工委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丹彦主持。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凌向前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此项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尹湘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雨花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水务局局长王瑞荣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秦淮新河以南片区污水主通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在相关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决定,针对以上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形成审议意见书,分别交由相关单位研究处理。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贾乐实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区发改委主任朱天燕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吴昌发受区人大财经委委托所作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区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和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调整方案的决议。

五、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六、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七、会议组织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八、会议结束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发表讲话,点评了会议各项议题,就年前重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以人代会筹备为牵引,圆满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好五中全会精神;二要完成好区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三要做好代表补选和有关人事调整工作,开展好代表专题培训和会前视察工作;四要在特殊背景下抓好人代会筹备工作。

二、以议题谋划为抓手,认真布局明年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我们在大局中的定位和职责,及早理清明年工作思路。要聚焦区委全会决策部署,聚焦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聚焦民生幸福的热点痛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握节奏,提高质效。

三、以政治巡察为契机,全面提升“两个机关”建设水平。要把这次巡察工作与提升机关党建、作风建设工作成效结合起来,不折不扣贯彻区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接受巡察、问题整改与提升人大工作质量结合起来,与人大改革创新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到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实践中,为高质量推进“强富美高”新雨花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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