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度工作要点

作者:时间:2021-03-01点击:62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度工作要点

  

2021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十一届十六次全会部署,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中勇于担当,围绕开启雨花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统筹做好本届人大收官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1.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十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与十四五规划开局,精准实确定议题,提升人大监督精度,增加深度,拓展广度,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全力保障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2.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创新名城建设、软件谷招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研。

3.加强对区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审议2021年计划、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及2022年目标编制情况;审查和批准2020年财政决算;审查和批准2021年地方债券限额、省转贷新增地方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时雨政策直达和财政专项资金直达平台建设及使用成效情况的报告,并就发展数字经济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继续加强预算联网与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的报告。

4.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围绕《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5.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法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6.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7切实担负起人大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责使命,更加贴近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社会治理领域,致力推动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公共卫生应急长效机制健全等工作。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推动化解社会矛盾。

二、正确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8.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着力提高决策水平,就开展第八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等作出决议,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9.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进一步加强任后监督,组织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

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0.适时启动十九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好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提升新一届代表的整体素质。

11.密切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

12.丰富代表活动,挖掘代表专长,充分发挥代表在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纾解民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扩大代表参与全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视察调研、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等活动。

13进一步完善雨花人大APP”,全方位提高网议参与率与网议质量,多角度运用网议成果,让网议的作用得到更大限度的发挥

14坚持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继续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线上线下渠道,进一步健全双闭环民生服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双定视察活动,在巩固、深化、拓展上下功夫、做文章。

15.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办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开展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对代表不满意、办理跨年度、内容同类别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多方评估机制,真正提高建议办成率。组织对优秀代表建议进行评比表彰,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成果的宣传力度。

16.加强代表履职情况的管理监督。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对本届以来代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评价,并作为代表评先评优和推荐连任的依据。

17.协助做好驻区的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开展专题调研、列席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服务保障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小组活动。

18.指导街道(园区)开展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组织市人大代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履职评议。

19.通过线上线下的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代表先进事迹,营造尊重代表地位、支持代表工作、保障代表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

20.完善代表学习培训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园区)代表组微信群作用,推动学习交流常态化。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1.从严从实抓好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

22.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在区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市对区党建考核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保证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23.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人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

24.把调查研究作为依法履职的必经程序,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社区治理、垃圾分类等开展深入调研,增强改革创新、依法履职的本领。

25.进一步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与对外交流,优化人员配备,推动机关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提高机关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服务的水平。

26.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严格约束行为,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了解群众需求,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人大机关形成风清气正、高效务实的良好氛围。

27.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寻求指导,争取支持。支持各街道(园区)人大工委依法履职,密切工作联系,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上下联动,共同开创全区人大工作新局面。

28牢牢掌握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策划,及时宣传人大监督决定、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的进展和成效。进一步加强对雨花人大APP、网站、微博、微信的维护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策划,强化宣传推广,扩大使用面和影响力。

附件: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题安排


附件

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2021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题安排

  

一、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2月)

审议人事任免案。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3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民政局)。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5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全区深化创新名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科技局)

2.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法院)

3.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检察院)

4.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执法检查组报告);

5.组织部分驻区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书面)。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7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3.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5.审查和批准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

6.审查和批准区政府2021年省转贷新增地方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7.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2021年地方债券限额草案。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9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报告单位:区司法局);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报告);

3.听取和审议软件谷招商引资及项目运行情况的报告;(听取软件谷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规资局、财政局);

5.听取和审议换届选举有关事宜(报告单位:区人大人代联工委);

6.审议关于全区发展数字经济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区政府报告);

7.组织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法院、检察院一名副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测评。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11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审计局);

2.审查和批准区2021年财政预算和计划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3.审议和通过关于召开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4.听取区政府关于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5.组织部分驻区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书面)。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12月)

1.初审区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及2022年目标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发改委);

2.初审区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全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和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报告单位:区发改委);

4.听取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人大法制委);

5.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报告单位:区人大研究室);

6.听取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7.讨论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提请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主任会议议题安排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2次主任会议2月)

1.讨论研究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2.讨论研究2021年街道(园区)人大工作例会议题安排(报告单位:区人大人代联工委);

3.初审人事任免案。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主任会议3月)

1.研究制订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的方案(责任单位:区人大环资城建工委);

2.研究确定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条目(报告单位:区人大人代联工委)。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4次主任会议4月)

组织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被检查单位:区政府)。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5次主任会议5月)

1.视察调研《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视察区法院家事审判机制改革情况(责任单位:区法院);

3.视察全区农贸市场改造及运营工作情况并听取报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6次主任会议6月)

1.视察全区防洪防汛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2.视察全区法律服务公证事业发展情况(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7次主任会议7月)

1.初审区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发改委);

2.初审区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3.初审区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报告单位:区审计局);

4.初审区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5.初审区2021年省转贷新增地方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6.初审区2021年地方债券限额草案(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8次主任会议8月)

1.视察区侨联三位一体建设情况(责任单位:区台侨办)

2.听取区政府关于落实《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责任单位:区台侨办);

3.听取有关单位关于办理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汇报(报告单位:有关承办单位);

4.研究关于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方案(报告单位:区人大人代联工委)。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9月)

1.视察区检察院企业防风险促合规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责任单位:区检察院);

2.听取区政府关于特色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0次主任会议10月)

1.视察全区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并听取报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2.听取区政府关于及时雨政策直达和财政专项资金直达平台建设及使用成效情况的报告(责任单位:财政局、行政审批局);

3.听取区政府关于全区人口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4.听取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1次主任会议11月)

1.初审区政府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报告单位:区发改委);

2.初审区政府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3初审关于召开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2次主任会议12月)

1.预审区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及2022年目标制定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发改委);

2.预审区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3.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报告单位:区人大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