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18-10-15点击:8480

区财政局局长贾乐实

2018928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区委攻坚抓产业发展、促城市建设、补民生短板三个主战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区资产管理制度日益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了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一、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本情况

(一)资产情况

截止20171231日,纳入区财政资产系统管理的区行政事业单位128户,资产总额80.01亿元,负债总额63.28亿元,净资产16.73亿元。

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62户,资产总额66.13亿元,占全区资产总额82.65%;事业单位66户,资产总额13.88亿元,占全区资产总额17.35%

按资产构成分:流动资产68.44亿元,占85.54%;固定资产净值11.37亿元,占14.21%;其他资产0.20亿元,占0.25%

资产增减情况:2017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较2016年减少3.81%,固定资产原值较2016年增长1.7%,流动资产总额较2014年减少4.73%

(二)运营情况

2017年,全区经营性房产出租总面积约91.98万平方米,土地出租总面积8394.25亩,总租金收入 3.19亿元。其中,街道(园区)房产出租面积77.68万平方米,租金收入2.63亿元,每平米每月租金28.17元;土地出租面积8394.25亩,租金收入0.21亿元,每亩每年租金2560.56元。国资办自管房产出租面积1.69万平方米,租金收入579.16万元,每平米每月租金28.48元。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面积12.61万平方米,租金收入0.29亿元,每平米每月租金19.18元。

二、存在的问题

1.底数不清楚。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还存在资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等问题。如:接收捐赠或来自上级对口部门调拨的资产没有及时登记入账;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未报账记账和登录系统台账;在建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后,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并登记入账;资产报损后账务上长期未进行清理,致使账、实、卡难以持续保持一致。每年上报的资产报告中因非正常性调整的情况较多。

2.程序不规范。全区已经初步建立了资产从入口出口的全过程制度管理体系,但在经营性资产的效益和规范管理上依旧存在管理制度的缺失和滞后。如:资产的出租出借由出租单位或主管局自行决定,出现监管真空;租金收益偏低,签订超长年限的租赁合同,直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坐收坐支租金收入,违反了财政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外出租合同订立不合法、不规范导致存在诸多法律风险等。

3.管理不严格。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部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重业务,轻资产管理。如:资产管理人员大多兼职且变动频繁,缺乏财务管理知识和能力;单位人员普遍认为资产管理是办公室或者财务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资产超标购置、重复购置的现象时有发生;信息化系统利用不充分,资产租赁信息未按国资监管要求及时准确的录入系统;监管不力,导致有些经营性资产被强占,后续清理难度较大。

4.收益不明显。全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长期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其有效利用的程度和经营效益不高。如:招租模式多为一对一交易,缺乏透明度且未引入竞争机制;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设定的租金单价明显低于同地段市场价格;按同一价格签订长期租约,造成资产收益隐形损失;无因空置,续租不及时等导致资产闲置等。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以信息化平台,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纳入网络监管系统

一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设置资产购置、验收、登记、处置、调拨等系统流程,形成资产入口到出口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建立资产入库单管理机制,前置资产卡片登记环节,系统优化和人员培训双管齐下,确保账、卡、物三者一致,做到家底清楚。二是建立资产配置审核系统。在系统中内置资产的价格、数量和使用年限等标准,结合单位人员、机构、办公场所等基础信息,核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资产配置计划,促使预算单位从严控制资产数量和经费,实现资产配置和预算资金的双重管理。2017年上线以来,削减部门超标准资产购置预算均逾百万元。三是开发区经营性资产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对全区经营性资产、合同、收益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动态的审核和跟踪录入。

(二)以制度化管理,使资产管理更加公开透明

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制定并规范资产配置标准及使用年限,完善资产预算管理和配置流程,紧密结合政府采购,从严执行配置标准,杜绝无预算、超标准或重复购置。二是规范资产出租出借管理。2014年,出台《雨花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雨政规字[2014]1号),建立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申报审批流程,明确资产出租最高年限,强化资产收入上缴制度,同时,对各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登记。2018年,为针对性解决监管以来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并出台《雨花台区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意见(试行)》(雨政发[2018]128号),明确规定每笔出租事项都要严把招租方案关、严把承租人审核关、严把公开招租关、严把续租闲置报备关,使每一出租事项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以改革的办法,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监管

一是进一步理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行财政局(国资办)-主管单位、街道(园区)-资产使用部门三级监管体制,区财政局(国资办)代表区政府行使对全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制定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其中,对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社团组织的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租赁等行为实行审批制;对软件谷管委会、各街道(园区)的资产管理行为实行备案制。各主管部门、街道(园区)履行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资产使用部门对国有资产负责日常管理责任,保证资产安全完整。二是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运营的监管模式。经过梳理,将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社团组织等占有的49处经营性资产共99份合同分三批纳入区集中管理范围,由区财政局(国资办)授权区国投公司统一管理。区国投公司与行政事业单位逐笔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租金收入由财政统筹管理使用。

(四)以效益为目的,把资产的保值增值放在首位

一是建立公开招租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除特殊情况外,由出租单位直接或委托有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所有经营性资产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确保出租过程的公开透明。二是设定租赁底价。所有资产出租前要以同期、同类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询价、评估等多种方式,综合考虑房产性质、用途和市场供求等因素确定租赁底价。三是妥处历史遗留合同。对租金过低的超长期合同或被非法占用的资产,采取法律的手段,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稳妥的予以清理和解决,确保取得实效。

四、取得的效果

1.明确了管理权限。通过明确定义财政部门、主管单位、街道(园区)和资产使用单位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2.规范了出租程序。从制度、程序上规范资产出租行为,有效避免了出租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个人私利等现象,促进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进一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控制了坐收坐支。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实行支两条线制度,全部收入按规定上缴非税专户,财政(国资)部门通过系统动态跟踪合同收益缴存情况,有效遏制了单位坐支资产出租收入、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了廉政风险,实现了财政管理收益统收-预算安排的良性循环。

4.提高了资产收益。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有效打破了传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管理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的体制,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有利于把分散沉淀的资产转化为成高效流动的资本,建立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资金良性循环的运营体制。2014年对区经营性资产实行规范化管理以来,在全区各经营性资产管理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租金年均增幅达5.7%,取得了一定的管理成效。今年6月起逐步实行经营性资产统管制度,截止目前,区国投公司已和首批5家行政事业单位签署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完成雨花西路103号、雨花南路36号的资产租赁工作,租金涨幅均超过60%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落实统管力度。经营性资产集中统管制度的建立涉及部门、单位利益调整,且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我们将逐户走访对接,帮助移交单位和承租户解除思想顾虑,确保平稳移交,用三年的时间将全区机关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全部统收统管;通过研究集中统管配套制度,规范资产统收流程,逐户签订资产委托协议,明确移交双方职责边界,细化公开招租流程,加强租金收缴管理,研究升级系统功能,确保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收工作稳步推进。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区经营性资产做到定期清理,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超期租赁、超低价租赁、未履行报批程序、非法占用等列出问题清单,限期督查和整改;与纪检、审计、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纳入日常审计、监察范围;强化资产收益监督,确保资产收益应缴尽缴,严肃查处以消费方式冲抵租金收入,坐支资产出租收入、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政策宣传、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抓业务与管资产并重的责任意识,明确内部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要加大培训宣传的力度,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有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