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时间:2018-10-15点击:835

区政府:

2018928,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朱盘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和视察,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在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态度认真、措施有力、成绩明显,会议对此表示满意。会议对下一步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由“被动办理”向“主动履职”转变。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变“要我办”为“我要办”,变“应付办”为“踏实办”,把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作为代表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兑现承诺不讲条件、认真办理不找借口、解决问题不遗余力,争取办一件,成一件,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履行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不断提高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由“当年办理”向“长效落实”延伸。对于工作周期较长尚未能够完全解决的建议,建立专门台账和档案,对建议内容、办理措施、工作进展做好记录,通过建账销号、定期回看等长效措施,使建议办理不因年度变更而不了了之,有效减少同一建议年年提、年年不落实的现象,真正做到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是由“结果告知”向“全程沟通”拓展。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办理前,全面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背景、意图和具体内容;办理中,可邀请代表参与实地调研,了解办理进展;办理后,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逐步提高代表对办理过程的参与率,使代表对职能部门的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理解。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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