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 夏玉祥
2018年11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推动全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263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将专题询问与审议专项报告工作相结合,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上下联动检查,组织代表开展专题网议,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环资城建工委委员和代表组成联合调研组,走访调研环保、发改、住建、财政等十个部门及各街道(园区),召开各类座谈会23次,开展专项视察9次,发放调查问卷800份,对2017年以来涉及环保的2420件“12345工单”进行了梳理,共收集汇总整理各类意见建议150余条,并及时反馈给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全区工作推进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推进情况
自 “263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项工作起步扎实、开局良好、推进有力,减煤减化推进迅速,产业结构更趋优化、环境违法监管机制日趋完善,查处力度不断加强,生态保护水平、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1.组织工作扎实有力。“263”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大会,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专门机构,定期召开工作分析推进会,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要求,将2017-2018年度重点任务分解为122条任务清单,加强责任落实、狠抓督察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区各相关部门、街道(园区)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相关工作机构,编制了专项行动方案,实施目标任务挂图作战、对标销号、精准治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为“263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基础。
2.“两减”工作抓住源头。坚持“两减”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控增量,减存量,优结构。在严控新建燃煤耗煤项目的基础上,以梅钢、华润热电为重点,全面加强跟踪服务,不定期召开节能控煤工作推进会议,研究、分析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和控煤举措,指导企业通过提高煤炭质量、增加外购焦比例、缩减产能、调剂发电指标等措施,完成减煤任务110万吨。积极完善落后产能常态化淘汰机制和退出激励机制,以梅钢片区工业企业的关停整治为重点,全力推进化工、铸造、钢铁、锅炉、水泥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落后产能企业有序退出,并有效地解决了建通大院等“老大难”问题,较好地实现了去产能、压用煤、减污染的“三赢”目标。
3.“六治”工作重点突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引流蓄水、生态修复等举措,高标准推进秦淮新河、南河等37条河道整治提升工程,全面启动雨污分流工程,深入推进长江水域“三无”船舶整治与港口整治工作,黑臭水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实施餐厨、建筑、工业垃圾处置利用项目,分类贮存分拣中心高效运转,分类示范小区建设顺利,居民参与率达到4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超额完成限养区每年递减畜禽20%的目标;在有序推进工业、印刷、汽修等行业VOCs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建立了区、街、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成了2012家餐饮企业的摸底调查;扬尘管控向“精细化、智能化、常态化”转型,城市道路机扫率达95%以上,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率100%,重点工地文明施工率92.9%;紧盯危化品行业和重点企业、土壤污染、危险废物处置等几个方面环境风险,系统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及时、妥善处置”的风险防控体系,“八查八改”覆盖率达100%,顺利完成了储备用地风险筛查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全区生态环境安全。
4.“三提升”工作长效推进。严守生态红线,全面实施生态修复,长江和秦淮新河岸线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工作推进有力,完成了2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校核工作,建成区绿化和林木覆盖率分别提升到了49.36%和30.15%;深化环境经济政策改革,积极推进并落实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运用经济杠杆提高排污成本,有效推进“费(排污费)改税”工作,倒逼企业转型;财政引导作用逐步显现,2017至2018年10月底累计投入达12.98亿元,确保了“263”专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机制不断创新,实现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执法处罚综合考核排名全市第一。
5.整改工作规范有序。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要求,不断加大巡视与曝光问题整改力度,制定考核办法,强化曝光件、交办件的督查督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计划、有步骤推进重点难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2017年以来,中央环保督查及回头看交办件76件,整改完成率78.95 %;省、市、区“263”媒体曝光件和交办件231件,整改到位212件,整改完成率94.8%,有效化解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区“263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有力,但是对照省、市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殷切期盼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有待改进提高的工作。
1.思想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全区上下在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宣传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不足,公众知晓率、参与度还不高,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群众对“263”专项行动具体内容的知晓率仅有61.75%。在工作推进中,企业、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够,“一头热、一头冷”的格局较为明显,在畜禽养殖、垃圾分类、雨污分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不良生活习惯未有很大改变。有的部门和同志对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信心不足,对项目准入的把关意识不强,在污染源头管控、问题整改落实、环境长效管理等方面的的思路不宽,方法不多。
2.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有的职能部门对环保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未分清环保工作和环保部门工作的关系,未真正认识并履行“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的理念。在“263专项行动”项目推进工作中,牵头单位普遍重视度较高,但是还存个别参与、配合单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高,专题研究不够深入、数据报送不及时、协调配合不到位的情况,部门之间环保职责界定不清,主辅关系不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3.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263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有序,但依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存在回潮反弹情况。例如:“减煤”工作受梅钢统计口径调整、华润热电保供减煤矛盾影响,控煤压力较大;“减化”工作存在奖补资金不到位、职工安置难、关闭企业拆除难、转型难等问题;黑臭水体标本兼治不够到位,污水管网欠账较多,污水收集主次干管、雨污分流工程等排水基础设施的建成率、使用率和覆盖率不足;秦淮新河以南区域污水主管网和雨污分流建设与城市发展脱节,部分通江河道、低循环水系(水塘)等水质存在反弹现象;码头“散乱污”现象受基础条件限制整改难以到位,扬尘防控标准不高、水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车辆抛洒滴漏等问题依然存在;畜禽养殖受传统观念和成本影响,实现科学养殖、无害化处理面临较大困难;油烟治理缺乏有效手段,存量餐饮企业整改资金难以落实、新增餐饮企业审核准入机制不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困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终端处理的机制不够健全,居民参与热情不高。
三、对策和建议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263”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既是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局决策部署,促进雨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回应群众期盼、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精准发力。
1.加强宣传增动力。要加大政策、法规知识和“263专项行动”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推进完善政府、企业和群众共享共治工作机制,把群众的参与热情转化为自觉行动。要抓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敢于在媒体上曝光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利用区电台“263”专栏曝光平台,定期通报区内环境问题,做到问题曝光种类、区域全覆盖、无死角,引导公众参与,告别生活陋习,培养文明习惯,推动社会共治。在落实街道(园区)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生态补偿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企业和法人的治污主体责任,引导属地企业在转型发展、生态绿化、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主动作为。
2.立足长效促转型。要坚持绿色发展,深刻认识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加快绿色转型步伐,把生态资源转化为竞争优势,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集聚更多的高端产业集聚。要根据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功能定位,严格环保准入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促进全区经济结构调轻调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对环保设施不到位、环境污染风险大、人民群众意见多,转型难、搬迁难、监管难的化工、铸造、水泥等行业,要进一步加快淘汰步伐,降污染、节能耗、压产能。要高度重视关停企业的后续处置工作,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尤其是对关停后遗留的环境污染和隐患,要因企施策制定应对方案,确保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要完善配套政策,出台和落实关停企业的资产处置、员工安置等补偿和激励政策,加快相关区域规划调整、开发建设,让基层在“减化减铸”等工作中有政策可依照、有制度可遵循、有办法可操作。
3.精准发力解难题。针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难点问题,要对症下药、科学施策、精准发力。要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软件谷与“两桥”建设,统筹推进全区地下管网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在抓好黑臭河道整治的同时,要加大沿河岸线的生态修复与亮化美化,提升沿河生态品质;要深入开展“沿江、沿河、沿湖专项排查”,重点推进长江沿线、工业企业、食品加工、畜禽养殖、餐饮及施工工地生活污水达标整治,持续推进雨污分流工作,确保已整治河道水质不回潮、不反弹;要紧盯PM2.5指标差距,继续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智慧工地建设、餐饮油烟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大气管控措施落实;要以垃圾减量和分类为突破口,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法制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完善分类投放、收运体系;要继续加大限养区畜禽养殖场(户)集中整治力度,加强宣传引导,探讨将全区纳入禁养区的可行性;针对化工企业、危化品码头、危废处置等环境隐患风险点要逐一排查,巩固整治成果;要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进一步充实执法人员,提高专业素养,健全环境执法联席会议、环境公益诉讼、环保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着力提高执法的实效性。
4.统筹协调谋合力。专项行动牵涉面广,很多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只有工作计划和工程实施做到有效衔接、同步推进,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例如,黑臭河道治理中,违章拆除、河道治理等“治标”工作必须和污水截流、雨污分流等“治本”工作实现无缝对接;渣土治理中,必须做好出场冲洗、密闭运输、规范处置全过程监管;餐饮油烟治理中,在落实存量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要从新建楼宇商业规划、烟道、燃气管网设计等方面把好入口关,探索试点环保、市监、城管、消防等部门联合审批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餐饮行业准入机制,避免新问题的产生。在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中,牵头部门要主动发挥协调作用,建立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配合部门要结合责任分工,主动履责、协同推进、增强合力。对任务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同时,要强化考核督查,健全责任公示、督促检查、工作例会、情况通报、绩效评估、考核奖惩等制度规范,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层层传导压力,调动各方积极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